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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反垄断要亮剑
在国务院新闻办12月26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用了“5统一”“1破除”来概括: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在会上表示,正在组织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的质效提升行动。
当下,个别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成为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阻力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的汇报。这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二次研究此项工作。
为什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么重要?我国有14亿多人口,还有1.7亿户经营主体,是全球最具成长性的超大规模市场。这是中国优势所在。但是,个别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画地为牢、以邻为壑,只允许本地的企业参与本地的投标,或者在法律之外“任性”设置所谓“资质”,不合理地将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排除在竞争之外,甚至搞起了“萝卜招标”“指定购买”。
结果,全国统一大市场变成支离破碎的局面,严重降低了经济活动效率,也会让本地企业在权力的庇护之下,因为缺乏竞争而走向垄断,成为民生之痛。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些不合理的限制就是“玻璃门”“天花板”。要让民企公平地站在起跑线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实现物尽其流、人尽其才、资尽其用、数据共享。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拿出了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决心,攻下了一个又一个滥用行政权搞垄断的堡垒。
比如,此前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网约车车载专用设备技术标准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的通知》,要求当地网约出租车只能购买、使用其指定的供应商设备。目前这种利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规定,已经被天津市场监管部门纠正。
再比如,浙江建德市人民政府曾下发文件,强制要求进驻该市开展天然气经营的企业,其公司注册地必须在建德;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曾印发文件,要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择区属中小建筑业企业建设。这些也都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予以纠正。
红头文件不一定都是合法合理的,也要拿到《反垄断法》的尺子下去量一量,那些以“规范”“保护”“扶持”之名实施的准入,本身也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样才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让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反垄断法》要向不合理的“玻璃门”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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