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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吉林双辽市两名村支书被免职
据卫星监测发现,10月15日,双辽市出现秸秆焚烧火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随即向四平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经当地调查确认,两处火点情况属实。四平市政府立即安排整改,双辽市纪委市监委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两名村支书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免职。
四平市政府接到督办函后,立即向所辖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下发通报,对双辽市党委、政府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双辽市立即现场调查核实、实施处罚问责。据了解,双辽市两处火点分别发生在那木乡双城村和辽东街金良村,燃烧不久均被巡查人员发现,两处乡镇街道负责人、包村干部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处置比较及时。
双辽市纪委市监委介入调查,依据《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王二臣和王奎给予免职处分,对那木乡党委书记王佰军、辽东街道办党委书记祖述军进行约谈,对那木乡党委副书记刘汉青、辽东街道办副主任张长福进行批评教育。
四平市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在四平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放秸秆禁烧通告,各县(市、区)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专题片、禁烧标语和通告,宣传车村屯全覆盖;强化巡查检查力度,成立市级巡查领导小组和4个包保巡查组,确保各环节无缝连接,力争“禁烧区内无火点,限烧区内有秩序”;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严惩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为及时发现和掌握吉林省秸秆露天焚烧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卫星巡查火点信息日推送、周通报机制,多颗卫星24小时实施全省监测,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火点地区及时下达督办函,要求当地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量、过火面积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严格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原题为《严格管控 严肃问责——双辽市两名村支书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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