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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严格封闭管理,“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后,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路径逐步清晰。
12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为什么启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保障对象是谁、谁来建、如何管理等问题接受新华社采访。
当前重点要保障好“两类群体”
今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作出重要部署。
今年9月4日,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国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方向。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下发各地。
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日前强调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
对比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而现在则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为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保障性住房,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按照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从解决困难工薪人群住房问题入手,根据供给能力,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逐步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该负责人表示,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其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引进的科技人员、教师、医护人员等这“两类群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覆盖其他群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启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是因为此前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双轮驱动”存在一长一短的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对滞后,在住房供给中占比偏低,不能满足需求,存在明显短板。特别是在一二线大城市,由于房价高,部分工薪收入群体买不起商品住房。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在新形势下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
各地已开工一批项目,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已发放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建设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拓展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路子。目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的具体条件,还要看地方政府下一步的规划和要求。标准是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财产等因素按顺序配售,从最困难的群体做起,逐步拓展范围。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城市已按要求报送了明年的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将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建设地块,同时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其中上海、济南、青岛、福州、长沙等不少城市已经开工了一批项目。
据微信公众号“国家开发银行”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日前实现福州市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首笔贷款发放1000万元,这标志着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成功落地。
国家开发银行此次向福州市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授信2.0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福州新区滨海新城7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另据微信公众号“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南宁市是广西唯一符合条件的城市。日前,按以需定建的原则,南宁市已汇总梳理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先导项目7个、住房7200套,总投资约39亿元,其中2024年计划建设住房4000套。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研究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保障范围、准入条件、审核流程、户型面积等实施细则。
一线城市深圳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也有探索。11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宝安区[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其中首次出现了规划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11月29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龙岗区宝龙街道等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原招标项目名称为“深圳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
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将采用“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原则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对于配租型保障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而言,政策一直强调“不能上市交易”。而对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而言,目前各地对上市交易管理规定不一。
其中,共有产权房是配售型住房保障供应的主要方式,也有部分城市实施人才房等。
从各地实践来看,一线城市中,上海共有产权住房尚未封闭管理。热点二线城市中,杭州、南京等城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上市交易。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这次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要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明确要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违规将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将是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化住房一个重要的举措,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保障性住房的供给。
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新一轮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过程中,将采用“新房新政策,老房老办法”的原则,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前已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人才房等,将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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