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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元旦假期临近,先给低价团、购物团一个下马威
12月21日,文旅部发布2023年旅游市场执法指导案例。其中一半案例涉及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所谓低价团、旅游团,一直以来都是旅游市场上的顽疾,这些案例也是文旅部此前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一次总结。
案例来得很及时,也很典型。今年元旦和周末相连,有三天假期,可以预见将有不小的出游高峰。在这一背景下,文旅部发布典型案例的用意很明显:一来,可以有效震慑那些违法经营的旅行社和侵害游客权益的导游,先来一个下马威;二来,通过发布这些案例,游客也可以对照具体情节,依法维权。
相比单纯地普法,如对具体法律条文的解释,通过现实案例来示范,更生动,也更直接。对于那些法律素养不高的消费者来说,也完全可以将自己的遭遇“对号入座”,从而激发维权意识、增强维权信心。
尤其是,旅游市场上,有些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模糊性。如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三”中,涉事旅行社“以景区内索道、电梯费用名义收取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费用”。很多游客会觉得这些都是增值服务,另外付费无可厚非,但旅行社却在背后悄悄收了回扣,侵犯游客利益于无形之中。
一些低价团、购物团的生意经,说白了,无非是通过低价把讲究性价比的游客诱导而来,然后通过各种套路和陷阱,把这些游客打造成“继续盈利”的工具人。
巧合的是,就在12月19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广西北海旅游时遇到“黑旅游团”,导游临时在旅游大巴内要求每位游客交纳200元,否则就地解散旅游团,一句“走不了,谁来也走不了”,可谓嚣张至极。而这些人的嚣张,也反映了一些旅游从业者其实还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
打击这种嚣张气焰,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对类似事件发现一起便严肃查处一起,通过司法手段将责任追究到底。当地管理部门及时回应网络舆情,也提醒游客遇到类似的宰客行为,一定不能退缩,也不必“忍一时风平浪静”,该出手时就出手,既可以向当地文旅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网络维权。
当较真的维权游客越来越多,这些靠宰客牟利的低价团、购物团才会投鼠忌器,他们也是经济理性人,也会考虑风险和代价。
对于地方管理部门来说,既要敢于执法,也要善于执法。文旅部的指导案例,其实已经为各地执法部门“手把手”提供了示范。同时,也有必要保持游客维权通道的通畅和高效。毕竟,有时候一些游客之所以选择在网络维权,就是因为现实通道效率不高或效果不明显。
当然,从游客的角度讲,在出行之前,也务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约定好各项行程事项。对于那些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游团,要保持足够警惕和下意识地质疑,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口碑好的旅行社。
一个安稳、舒心的元旦假期,需要各方共同呵护。各地在学习案例的同时,也不妨扩大宣传,提前为即将到来的元旦假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市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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