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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家庄廊坊发布重污染橙色预警,石家庄将实施限行
随着寒潮南下,我国北方在12月下旬或遇到扩散条件不利的天气,据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12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21日-29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河北中南部、山西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中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其他地区以优良为主。
12月21日,天津、河北石家庄、廊坊等地发布了重污染橙色预警。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2月22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其中包括一系列强制性减排措施,其中包括对货车的限行措施: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天津港区域内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
此外天津还要求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石家庄则表示,预计12月21日起,该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3年12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移动源管控措施方面,石家庄要求实施限行:
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石家庄方面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廊坊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2月21日1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该通知公布一系列强制性减排措施,同时提倡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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