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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情怀的未检人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检察故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榜样的力量】专栏推出特别报道,邀请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畅谈参赛心路历程,分享所思所想所悟,让我们走近标兵、能手,倾听他们的心声,一睹他们的风采。敬请关注!
本期【榜样的力量】,让我们走近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吴稳,听她分享参赛收获。
2014年,我从烟台大学毕业考入巨野县人民检察院。九年间,我有七年半的时间在未检部门工作,深深体会到了未检工作的责任与艰辛、情怀与温度。
办案:“小案”不“小办”的情怀
作为检察官,我们在办案中会接触到“问题”家长,也会接触到青春懵懂盲目“讲义气”的孩子……但通过我们的努力,同样也会生长出爱和希望。
16周岁的姚某某因涉嫌盗窃被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姚某某确实涉嫌盗窃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为了真正挽救姚某某,我选择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的“弯路”。多次电话联络、当面释法,姚某某的父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表示对姚某某谅解;走访村委、邻居等,补充详细社会调查报告,深入细致了解姚某某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精准设定考察条件、组建专业考察帮教小组,帮助姚某某有效重塑价值观、金钱观,提升法治素养;个性化督促监护,帮助修复紧张的亲子关系等。最终,姚某某顺利通过了考验期,以不起诉结案,他成功回归了家庭、融入了社会。
此案虽然耗时数月才真正了结,但是真正挽救了一个孩子、帮助了一个家庭、修复了一段关系。值得!
备赛:以赛促成长提升的情怀
2021年6月,我参加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并获得标兵称号。8月,与13名来自全省的未检同仁一同入选备战全国竞赛的集训队。备赛过程中,我和小伙伴们都明显感受到学习资料越看越“多”、越“厚”、越“细”,对未检工作的价值越了解越深入越追求。
自黄海之滨集结,开启了为期5个月的集训备赛。最初的我们,按照教练安排分组整理资料、串讲,三周进行两次标准化实战竞赛,快速进入到竞赛状态。后来的我们,一日三餐都要“挤”在一张餐桌,讨论的永远都是“我今天看了一个罪名,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今天学习的一个典型案例,要旨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分享心得、提问重点,就是在这样在点滴的积累中,我们不断收获着、成长着。
2021年10月29日,在第3轮集训的最后一天,综合省赛和集训期间6次模拟考试的成绩,确定了我和另外两名选手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竞赛。分别之际,我和集训队的小伙伴们依依惜别,“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加油!”“你们代表全院的希望,努力!”……一句句鼓励的话语让我泪流满面,在后续的备赛、竞赛中,更是给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我们常说“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在一起时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分别之后各自努力、发光发热,共同为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拼搏。
归来:追求止于至善的情怀
4月的南京,春风不燥,阳光正好。和来自全国的95名选手一起经历的4天紧张赛程,集中检验着新时代未检人应有的综合素能,也让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10个小时的审查报告不仅有对刑事检察业务的考察,也有对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能力的检验;3000字策论让我对新时代的未检人该如何更高质量履职有了进一步的思考;答辩、宣讲等均涉及到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形势等。通过竞赛及竞赛间隙与其他优秀选手的交流,我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短板,亟需提升综合素能,以更好、更快适应未检融合履职新要求,在办案、办事中追求止于至善,做到止于至善。
现在,我带着学来的知识回到岗位上。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我骄傲又幸福,同时也深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前路漫漫,任重道远。我将付出全部的热忱,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继续奋勇前进。
原标题:《【榜样的力量】吴稳:做有情怀的未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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