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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守、跟踪、偷拍,三人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在上海获刑
蹲守、跟踪、偷拍......一些“私家侦探”往往以“情感咨询”“商务调查”为名,行侵权调查之实。
近日,记者获悉,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对董某等三名被告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为牟利重操旧业
董某2019年因从事“私家侦探”调查工作,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刑满释放后,董某本已“金盆洗手”,然而为牟取暴利,2021年底他又重操旧业。
他先是注册成立上海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私人调查、商务调查、维权调查等。起初,董某用“XX法务”“XX人事”等不同“身份”的微信号发布广告,以“真相调查、合法维权、婚姻调查”等招揽业务。如果有人“咨询”,他通过微信谈好价格后就把收集到的目标信息发给调查员,如果人手紧张,就自己出马。
“咨询”类型多是婚内出轨情况调查,董某从客户处拿到目标的相关信息后发给调查员。调查员分析情况后选择相关地点蹲守,或跟踪车辆,并拍摄照片、录制视频。调查结束后,调查员发来调查情况,董某整理好反馈给客户。
一个目标的调查周期一般是3-7天,最长两周,收取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费用,平均一周1.2至1.5万元,超过一周再续费。订单完成,材料交还给客户后,这笔订单的“咨询费”再分给相应的调查员。
从“单枪匹马”到“招兵买马”
董某觉得自己接单很有底线,称其公司的调查业务“从不接受人物身份关系不明确的委托”。其上一次从事“侦探调查”以买卖信息为主,业务不多,这次注册公司后“规模”增大,网络推广效果好,董某分身乏术,便各处“招兵买马”。
马某是董某公司的调查员之一,曾因经商失败负债200万,急于筹钱还债。2022年初,老乡董某托他帮忙在别人的车上安装GPS,并支付报酬。起初董某解释因为这些车主欠钱,用GPS定位便于找人,后来董某让马某在自己的手机上也安装GPS应用,随时查看汇总信息。随着安装频次增多,马某觉得董某的说辞蹊跷,可能远不止车主欠钱这么简单,董某这才明说是用于暗地调查。他宽慰马某,“我们既没偷也没抢,即使被警察抓到,最多拘留几天。”见董某这么说,马某觉得确实没有伤害别人,就同意跟着董某从事这项“工作”获利。
马某按照董某发来的信息找到车辆安装GPS,通过手机查看车辆移动路径并截图,按照地址信息跟踪车辆。如果看到是车主本人驾驶并与人会面,就拍照或拍视频。如果车辆在别处过夜,记录车辆停车地点,次日车辆启动后拍摄驾乘人。2022年初直至被抓,马某一直听从董某安排从事调查工作并收取酬劳。
曾有特殊工作经历的赵某,身手矫健,在朋友饭局上认识董某。对方见他身体素质优越,便“拉拢”他一起做“侦探”。赵某很感兴趣,感觉是个智慧与体能的考验,有时根据车主留宿酒店,董某指示赵某去贿赂保安意图获得开房记录,有时也会根据目标人物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其日常行动轨迹。
生意“如火如荼” 人却面临“罪与罚”
就在公司“咨询生意”如火如荼之时,殊不知,董某等人违法活动早已引起了公安机关注意。2023年6月,正在进行“侦探工作”的董某等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接受调查,三人对其从事非法调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2年初至2023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董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注册成立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私家侦探”“婚姻调查”等广告招揽客户,接受多人委托,自己或指使赵某、马某等人,采取在车辆上安装移动GPS、跟踪、蹲守、偷拍等手段获取目标人员的行动轨迹、活动地点等,或者通过他人查询开房记录等,并将上述信息非法提供给客户。董某等人共非法获利14.8万元,其中,马某非法获利2万余元,赵某非法获利6千元。
2023年9月,本案移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单独或伙同马某、赵某非法获取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其中董某、马某属情节特别严重,赵某属情节严重。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董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马某、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023年10月26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原标题为《蹲守、跟踪、偷拍......三人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在上海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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