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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有20个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
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
在国家部委的支持下,上海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设施共计20个,涵盖光子、物质、生命、能源、海洋等多个领域,设施数量、投资金额和建设进度均为全国领先水平。
经过多年的发展,设施长期支撑国家及本市前沿基础研究,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
为进一步发挥设施的创新引领作用,保障设施高效建设与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设施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强化设施人才留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上海科创办、市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此次政策发布,旨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需求导向、坚持用户导向、坚持产业导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平台,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一步赋能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将促进设施多元化投入和高效建设,包括组建市级用户咨询委员会、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前期工作、鼓励多元化筹措设施建设资金等;支持新开工设施根据需要联合企业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提前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原则上最高80%、总额最高3亿元支持;组织设施重大科研成果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进行集中推介,强化设施孵化功能,发挥溢出效应,并强化设施建设全过程跟踪协调服务。
在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和开放共享方面,《若干举措》将探索建立设施市场化收费和企业用户补贴机制,加大企业用户使用设施的补贴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通过“科技创新券”降低设施使用成本,研究进一步提高支持力度;对于未纳入“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的企业用户,原则上给予每年最高50%、总额最高100万元补贴。
此次《若干举措》还将建立设施分类评价和奖励制度,将设施根据主要功能和服务对象进行分类评价管理,实施“以奖代补”激励,对于达到一定指标的设施,原则上按照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三档分梯度给予奖励。同时,加强设施支撑和服务本市产业能力,包括鼓励设施配套建设用户装置,加强对用户装置建设的配套支持等。本市对符合规定的用户装置给予最高30%、总额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补助。用户装置的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由设施依托单位统筹管理,原则上获得本市投资补助的用户装置应提供的公共机时不低于总机时的30%。
此外,《若干措施》还设立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卓越工程师奖励计划”,对在设施建设和运行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才,原则上按照每年每个设施最多3人、每人最高20万元给予奖励。
下一步,上海将持续打造一批大科学设施集群,围绕设施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完善共享机制,优化开放服务,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便利度,加强资金和政策配套保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更好助力上海强化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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