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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幸福“食”光——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品质再上台阶
本报记者 吴珊
“一餐饭”关联着家家户户的老人,直接决定了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近年来,湘潭市为重点解决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老人“吃饭难”问题,实施老年助餐工程,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助餐配餐服务,兼顾各类社会老人助餐配餐需求,按照“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老人掏一点”原则,建成运营73个老年助餐点,覆盖5万余名老年人,月均送餐量达到6万余份。
坚持市场为主,注重多元供给
近日,湖南六颐苑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央厨房·长者云餐厅项目社区送餐及个人点餐服务即将试营业,预计可提供3000人份至5000人份的膳食加工、集中就餐和配送等服务。
按照市级给予政策指导和资金补助原则,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动老年助餐。由市级下达资金,区级制定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养老助餐点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有力扶持了社会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和养老机构等各类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形成了市场、政府、社会、社区、个人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的就餐需求。如岳塘区红旗社区盘龙御康园小区建设的老年食堂和红旗社区福星仁科颐养公馆小区老年食堂,日均服务人数都达100余人;雨湖区昭潭街道白石社区老年食堂,日均服务60余人。
坚持公益导向,注重梯度保障
老年助餐不仅要“物美”,还得“价廉”。湘潭市通过政府给予建设补助或服务满一定人次的激励补贴等方式,引导各助餐网点对老年人就餐给予优惠和让利,确保老年助餐服务价格低于一般市场价格,并将相应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低偿服务、适度补贴”的原则,根据养老助餐点提供的老人就餐服务人数和质量以及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年末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城区助餐点试点给予扶持。
雨湖区桃源路社区“长者饭堂”,针对不同的老年人群体,实行A、B、C三类不同就餐标准,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用餐可享受6折优惠,60岁及以上低保、残疾的老年人可享受5折优惠,60岁及以上特困、五保老年人更是可以享受3折的优惠;结合志愿服务行动,社区为辖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送餐到家”服务。
还有部分老年人助餐点创新推出老年助餐“开放日”活动,老年人可免费到老年食堂(助餐点)试吃体验餐,将老年助餐宣传工作与特殊困难老年人走访探视工作相结合,摸清掌握老年就餐需求,将助餐政策及时普及到各家庭。如湘潭县石潭镇横街社区“爱心食堂”主要服务群体为社区老年人,就餐方式以堂食和送餐为主,提供中餐和晚餐,收费标准为社会老年人10元/人/餐、特困人员6元/人/餐。
坚持从严管理,注重安全可靠
民以食为天,吃得好,还要吃得放心。为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湘潭市凝聚民政、商务、市监等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民政部门规范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标准,老年人助餐点由社区提出申请,报街道审核,由区民政局审批,统一悬挂“**社区养老助餐点”样式的门牌标识,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设置厨房、餐厅、储藏室以及配餐点等场所;老年人助餐点要求相关餐饮文化宣传和相关制度上墙,如安全信息公示牌、食品安全制度、留样制度、就餐制度、菜谱、价格等,加入国学典故、孝亲敬老文化等氛围营造;市城区依托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智慧养老产品等,实现定位关爱、一键呼入、老年人基本信息归集、服务工单派送、服务质量安全管控等功能,整合家政预约、医疗保健、餐饮企业、紧急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联动机制;餐费、配送费由各老年人助餐点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合理定价,原则上城区各助餐点的餐费、配送费标准要求尽量保持相对一致,目前城区各助餐点标准为早餐5-7元/餐、中晚餐三菜一汤10-15元/餐;督促助餐点所在街道、社区积极参与服务、监督工作,在人员、场地和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相关行业部门加强相应的业务指导,纳入市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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