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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涉城管典型案例:有人每月收好处费,有执法队连续7年接受商户饮用水
12月15日,西安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关于4起城管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就发生在西安市新城区、长安区、碑林区、周至县的城管执法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上述通报的四起案例为:新城区城管局韩森寨街道综合执法队连续7年违规接受商户饮用水并默许其占道经营问题;长安区城管局郭杜中队文苑北路分队原分队长朱冬海等3人收取好处费帮助商户违规延时摆摊经营问题;周至县城管局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督查组原副组长李柏以权谋私帮助他人违规倾倒渣土问题;碑林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南院门中队协管员蔡云伊暴力执法问题。
通报显示,2017年至2023年9月,新城区城管局韩森寨街道综合执法队长期违规接受辖区送水点免费桶装饮用水,并对该商户占道经营等问题视而不见,新城区城管局韩森寨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孟皓、党支部书记袁洪波、管理该片区的副队长刘艳峰等3人负直接责任。2023年9月,孟皓、袁洪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艳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长安区城管局郭杜中队文苑北路分队原分队长朱冬海、时任分队长史豪、原队员张亚辉等3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便民市场商户在非营业时间违规摆摊经营提供帮助,每月收取好处费,共计11.5万元。2023年11月,朱冬海受到解除劳务合同处理,其与史豪、张亚辉涉嫌犯罪问题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2022年5月至12月,李柏在担任周至县建筑垃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督查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共计1.1万元,并为他人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按审批线路行驶的渣土车进入周至县倾倒渣土提供帮助,先后42次收取好处费,共计15.7万元。李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李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2023年4月,蔡云伊在担任碑林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南院门中队协管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穿着工作制服、未表明工作身份,强行没收烧烤店出店经营的桌椅,从而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9月,蔡云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除了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此前的12月7日,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也通报了该区三名城管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况。
莲湖区西关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贺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及队员工资绩效等。
通报称,贺航作为公职人员,不能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及队员工资绩效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莲湖区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队长朱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涉嫌贪污犯罪,非法占有罚没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
朱明作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罚没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莲湖区土门街道综合执法队原副队长张鹏涉嫌受贿犯罪,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鹏作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莲湖区纪委监委的通报显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贺航、张鹏、朱明受到“双开”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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