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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商家提供预制菜却不告知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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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饭店、外卖餐饮经营者开始提供预制菜品,但鲜有商家告知消费者提供的是预制菜。”浙江省消保委12月14日发布一则呼吁:餐饮经营者应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让预制菜更加公开透明。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省消保委了解到,市面上的商家很少有主动公开使用预制菜的,消保委也接到过相应投诉:商家页面宣传“活鱼现杀”,实际提供的是预制菜。近日,该委就“商家使用预制菜是否应提前告知”问题向消费者群体了解情况,受访消费者认为,餐饮经营者尤其是饭店如提供预制菜,应当提前告知。同时,商家的菜品是现做还是预制,会影响大部分消费者的选择。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提供预制菜却不告知,意味着商家并未明确告知菜品的真实情况,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消费者的选择权是建立在知情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如知情权无法保障,对应的“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预制菜”的基础就不存在,选择权也无法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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