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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凤爪出现死苍蝇消费者索赔未果,澎湃介入后商家同意赔偿
蔡女士提供的袋装凤爪照片中能明显看到袋内有一只苍蝇。 受访者供图
近日,消费者蔡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今年12月7日晚,她在自动售卖机购买了一袋“鲁媳妇”牌泡椒凤爪,但在开袋食用前,发现包装袋里面有一只死苍蝇。蔡女士联系商家客服,要求依照食安法规定赔偿1000元,但被客服拒绝。
接到韩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联系厂家石家庄隆泰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包装袋里确实有异物,但是由于厂家经营亏损等原因,只能提供100元赔偿金额。经过协商,蔡女士同意了这一赔偿方案,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
消费者投诉:
据蔡女士介绍,12月7日晚上23时许,她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五组团28号楼一楼左边的自助售卖机购买了一包泡椒凤爪,但在开袋食用前,透过透明包装袋看到里面有一只黑色死苍蝇。
蔡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这包泡椒凤爪为鲁媳妇牌,生产厂家为石家庄隆泰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开封的情况下,袋内有一只黑色苍蝇,在淡色凤爪衬托下显得格外显眼。
蔡女士称,看到包装袋内的死苍蝇后她感到一阵恶心,瞬间食欲全无,遂根据包装袋上的电话联系到了石家庄隆泰食品有限公司寻求处理方案。她说,自己通过客服电话添加了厂家工作人员的微信,并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给予1000元赔偿。该规定指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生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在与客服微信协商的过程中,客服称包装袋上有提示“异物调换”的解决措施,并且指出消费者索要的赔偿过多,没有协商的态度。但蔡女士仔细阅读包装袋背后的文字却没有找到客服所说的相关字样。
蔡女士认为,自己购买到问题食品,即便包装袋上有“异物调换”字样提示,也应认定为厂家一厢情愿的做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更何况我并没有找到包装袋上的提示,厂家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企业回应:
接到蔡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12月11日下午致电石家庄隆泰食品有限公司,询问了包装袋内存在死苍蝇一事。工作人员承认确有其事,并称已将问题向老板反应,但是由于工厂近两年经营亏损,所以只能提供100元的赔偿金额。
经过协商,蔡女士同意了对方赔偿100元的处理方案。当日19时许,蔡女士向澎湃新闻反馈称,她已经收到了1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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