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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庭审中谎称已归还1万欠款,因虚假陈述被罚款2万
澎湃新闻记者 钟常宇 通讯员 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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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被债权人告上法院后,在庭审中谎称已归还部分欠款。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3日从浙江永康市法院石柱法庭获悉,涉案的陆某因在庭审中作虚假陈述被处以2万元罚款。
今年10月,债权人应某将陆某告上法院,称陆某今年陆续欠下货款17725元并附欠条。法庭审理中,陆某称已于7月19日归还1万元,并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应某称这1万元是陆某支付7月19日另行购买的货物,与本案主张的欠款无关。法官当庭提醒原被告,如虚假诉讼、扰乱法庭审理秩序,将依法处置。在举证质证环节,法官听完应某关于7月19日这批货物送货、沟通的详细描述后再三询问陆某,陆某都表示当天的1万元是归还此前的欠款。
根据相关时间、地点信息,法官在公安机关协助下调取了当天应某驾驶面包车送货、到陆某处卸货等的监控,以及两人当天的联系记录,证明陆某支付的是当天的货款,而不是此前的欠款,陆某是为减轻还款义务,将与案情无关的转账凭证进行虚假陈述。
法庭审理认为,陆某故意混淆事实,误导法庭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妨碍民事诉讼正常进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经调解,陆某认可对应某的欠款17725元,承诺归还。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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