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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农商行因违规虚增存贷款等被罚415万,时任行长等9人同时领罚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海宁农商行”)被罚415万元,时任行长等9名责任人同时领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12月1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海宁农商行被罚款415万元。
信息公开表显示,海宁农商行有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和本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虚增存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贷款“三查”不审慎,贷款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符;转嫁费用;未按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
同时,时任海宁农商行行长蔡欣悦、时任海宁农商行丁桥支行行长袁征、时任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行长胡坚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海宁农商行城南支行行长居浩亮、时任海宁农商行马桥支行行长张翔、时任海宁农商行长安支行行长李俊、时任海宁农商行黄湾支行行长孙超群、时任海宁农商行许村支行行长朱伟恩、时任海宁农商行营业部主任孙建强被警告。
海宁农商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2年,该行存在部分贷款资金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经营贷款未统一授信、员工违规保管客户印鉴卡、现金收付业务不规范等操作违规情况。
海宁农商行2023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3年1-9月,海宁农商行净利润5.45亿元。截至2023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960.75亿元,各项贷款总额561.79亿元,不良贷款率0.99%。
海宁农商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2014年12月,前身是海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目前,海宁农商行存贷款主营业务为全市各金融机构总量第一、份额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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