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常州中院潘桂林副院长带队调研走访海德置业破产预重整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12月5日,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带队前往钟楼区邹区灯博广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钟楼区委区政府及邹区镇委镇政府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调研,钟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力陪同调研。
调研组围绕本院近期立案受理的常州海德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与属地党委政府共同沟通探讨了预重整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应思路、对策,实地走访了海德公司邹区灯博广场项目,并联合属地住建、应急、公安部门共同排查该工程现场安全处置及风险隐患情况,同时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潘桂林指出,破产审判肩负着充分发挥破产积极功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度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的职责使命。
潘桂林强调:一要树立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政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扭转只重视招商引资的“显性政绩”、不重视发挥破产重整化存量为增量功能的固有思维,要克服对于破产企业风险把控的畏难情绪,善于利用破产重整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要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针对海德公司的特殊情况,建立强有力的内部领导和决策机制,统筹建立包括地方党委、法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多方主体在内的处置团队,快速解决重整挽救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三要切实提高预重整成功可行性,防止预重整失败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四要对预重整方案仔细审核把关,对方案中的难点、矛盾焦点和风险点要提前充分预估、细化考量。五要统筹把握预重整挽救时间节点,以周为单位制定预重整时间表,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其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六要重视破产预重整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及时与破产管理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处置责任主体。借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定期进行安全管理检查,以更严格标准做好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七要注重总结和提炼规则,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危困企业挽救经验方案。八要做好预重整失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制定。
本次调研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在一线找问题,在一线听建议,在一线破难题,是持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下阶段,常州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破产企业安全生产处置等各项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案件的依法、规范、高效审理,为优化常州地区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破产庭 钟政旭
原标题:《常州中院潘桂林副院长带队调研走访海德置业破产预重整企业》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