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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能否提起上诉和再审,有哪些救济途径

2023-12-05 17: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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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即日起,钟楼法院开设“走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专栏,展播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诉讼服务普法系列动漫视频《诉讼指南500问(民事诉讼篇)》,该系列视频以“一站式”形象代言人苏元元、福多多为主角,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解答了民事诉讼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全方位立体化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一站式”建设成果。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能否提起上诉和再审,有哪些救济途径?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涉及民事权益争议,不适用调解。同时,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不能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应当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 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原标题:《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能否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能否提起上诉和再审,有哪些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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