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联合发布自律公约,抵制造谣炒作恶意行为
我国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日前在京联合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旨在进一步加强平台自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及促进大病救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近年来,随着我国深化医疗改革、健康中国建设的积极推进,我国国民健康水平和健康意识有了显著提升。由于地缘辽阔、人口众多,一些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需要支付较大医疗费用时,整个家庭深陷困境。
在这种背景下,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运而生。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移动支付手段的成熟,原本仅存在于线下的小范围互助行为通过社交网络广泛传播,从信息发布、扩散到款项筹集的各个环节都更加便捷高效,从而使更多患病家庭得到及时救助、度过难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逾百万大病家庭通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了求助信息,获得了超过2亿爱心人士的响应。
随着平台求助用户规模扩大,加之平台审核甄别人力有限、求助人家庭财产状况缺乏有效的核实手段等制约因素,个人大病网络求助偶有鱼目混杂现象,透支了公众爱心和信任。
为了进一步促进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帮助确有需要的大病患者,提升公众信任度及全民参与意识,由爱心筹、轻松筹和水滴筹组成的专项小组先后在成都、广州、济南和北京进行了调研,举办了多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座谈会,与当地慈善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媒体记者、律师、受助人、赠与人等120余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除了实地座谈,专项小组通过网上向全国各地的慈善组织、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征求了意见。历经3个月的反复研讨和条款修订,形成了倡议书和自律公约。
倡议书共有9条,自律公约共有34条,主体内容如下:
倡导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平台应在页面显著位置做好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公众个人大病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平台宜阐明政府有关救助政策及救济渠道,有序引导求助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
加强求助信息前置审核。平台应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求助发起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后,项目方可上线和生成筹款链接。原则上单次求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求助人对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要真实、全面、客观地进行说明(主要是工资收入、房产、车辆、金融资产、医疗保险等信息)。
搭建求助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交网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形成合力,推动建立统一的“个人大病求助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个人大病求助信息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确保求助人和赠与人之间的信息对称,以透明建诚信,以公示促真实。
抵制造谣炒作恶意行为。平台应坚决抵制通过造谣、炒作、制造“悲情戏”、践踏求助人尊严等违背法律制度、公序良俗的手段,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传播个人大病求助信息的行为。
建立失信筹款人黑名单。平台应对涉及编造或夸大求助信息、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病历造假、医疗款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恶意筹款人,以黑名单形式进行公示。对进入“失信筹款人”黑名单的,各平台不再为其提供服务,并视情上报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征信机构。
三家平台负责人表示,号召更多平台加入自律公约,共同规范个人大病求助行为,加强平台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为便于后续平台加入和社会各界监督,首批发起自律的三家平台委托北京新民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独立组建日常工作团队,并着手邀请相关专家组建独立的专家评议委员会。
自律公约的施行,对于规范引导个人大病求助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一个互信互助、健康向上的个人大病求助环境的营造,必将赢得亿万爱心人士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尽快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目标,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原题为《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联合发布自律公约 坚决抵制制造“悲情戏”传播大病求助信息》)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