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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超收近22万医疗费,媒体:治病救人岂能成谋财手段
王玉玲/中新经纬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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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多收费用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通报指出,经查,该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疗总费用21.82万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70万元。
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收医疗费用近22万元,单从患者作为消费者、购买服务层面看,医院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所保护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令人心痛的是,这样的超收行为发生在医院的特殊场景中,不仅侵害了老百姓的“救命钱”,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首当其冲地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健康权益,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还会损害公众对于医保体系的信心,违背公序良俗。
每位医学生入校时要读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和《操行论》中写道,“一定尽我的能力和思虑来医治和扶助病人,而决不损害他们”“无论我走进谁的家,均以患者的福利为前提,务求不陷于腐败和堕落”。
医院的职责是行医救人,而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却利字当头,损害医患关系的同时,害得患者家属几近掏空家底。医院不仅应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负责人进行问责,还应深刻检讨医学伦理,回归医学之本。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施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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