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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经济结构“破旧立新”要靠开放与竞争
前两天,刘鹤副总理在就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接受采访时提到了经济结构的“破旧立新”。他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还没有完成。确实,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已经是一个共识,那么该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我们认为准确理解经济结构的“新”与“旧”是前提。
一、经济结构的“新”与“旧”要从需求角度认识
当我们谈经济结构的新与旧时,不能从物理意义上的“新”与“旧”去认识,而是要从“经济”的角度去认识,即一种更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结构才是“新”的。所以,假如“旧”的经济仍然受消费者的欢迎,那么它并不意味着不合理,比如榨菜和面条等很多传统产品都是“旧”的,但消费者几乎每天都离不开这些产品。如把高科技行业视为“新”的,而把传统行业视为“旧”的,从而一昧地追求高科技行业的发展将扭曲资源的配置,是不合理的做法。传统行业提升质量,有了品牌之后,也会使人们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从而也是经济结构的改善。
可见,某种程度上,没有经济结构的“新”与“旧”的问题,只有消费者的需求能否以一种经济合理的方式得到满足的问题。可见,经济结构某种程度上是一个主观概念,也是个体的概念。消费者会对不同的产品做一个价值排序,这就是他的经济结构。假如消费者手中的货币购买力提升,他的消费升级,那就表明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改善。相反,当消费者比过去花费更多的钱来获得同样的满足,那么经济结构就恶化了。
二、经济结构的“破旧立新”在于开放与竞争
当企业家不断地把新的产品以成本更低的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时,消费者的需求就得到更好的满足,可见经济结构的改善是企业家竞争的结果。当市场竞争更为充分时,原先扭曲的经济结构将会得到调整。这也意味着经济结构不能作为一个目标去追求,因为我们不能预先设定什么经济结构在“经济”上是最合理的,比如人为地补贴某些产业,以促进某些产业的发展反而会导致经济结构的扭曲。
要促进竞争,就有进一步扩大企业家发挥才能的空间。现在土地、能源和资金等等上游要素领域还没有充分地向民营企业开放,国企在这些行业中占据支配地位。这些企业可以提高价格,获取额外的利润,但这就提高了下游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了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比如福耀集团的曹德旺就曾说过,中国的土地成本是美国的9倍,电价是美国的3倍,天然气是美国的4倍,银行借贷成本是美国的2.4倍,这导致美国的工人工资比中国高8倍的情况下,在美国的制造成本仍然比中国低5%以上。
就中国目前的经济结构而言,国企在上游的基础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占据主导,而民营企业在下游的最终消费品领域占据主导,从产业链角度说,国企和民企之间有互补与合作的关系,但从“经济”角度说,却未必如此。我们说,所谓的“经济”上的互补与合作是指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效应,即对自己最大利益的追求,不仅不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而是增进其他企业的利益。
在市场竞争中,每家企业都必须通过更好的质量,更低的价格取胜,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显然也是有利的。当每家企业都这样做时,就相互促进了各自的利益,并且这也是最有利于消费者的。但是,一旦某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拥有人为赋予的特权地位时,那么它们和其他企业之间就不再具有互补与合作关系。这些具有特权地位的企业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时,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
可见,经济结构的“破旧立新”关键是制度上的“破旧立新”,即消除某些企业的特权,进一步扩大上游行业对民企的开放力度。原先由政府配置的资源,应交给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去运营,它们在市场规则面前与其他主体展开平等的竞争,接受盈亏法则和市场价格信号的协调,承担市场风险,并且纳税。政府不再从事资源配置活动之后,会更好地扮演维护市场秩序的角色,这也有利竞争秩序的展开。也可以说,不同市场主体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是经济结构“破旧立新”的重要条件。
结语
所以,当人为的特权被消除,市场充分开放,竞争充分展开时,原先被扭曲的经济结构将趋于合理。另外,这里不得不提另外一个导致经济结构扭曲的因素,那就是通货膨胀。政府为了实现宏观目标而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会产生通货膨胀,从而会阻碍经济结构的调整。为此,当我们把经济结构的“破旧立新”作为目标时,就要尽可能地减少经济刺激。
(作者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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