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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河南鲁山县在水源保护区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在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沙河河段,以“清障疏浚”之名,行砂石加工之实。
上述情况自10月9日被人民网曝光后,再次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通报。
督察组在通报中表示,鲁山县政府明知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均属于2007年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但自2017年开展“清障疏浚”工作后,从方案制订到施工组织,均未考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甚至以“清障疏浚”之名,行砂石加工之实,牺牲环境,“两头获利”。
通报称,在对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鲁山县党委、政府没有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存在乱作为现象,违法问题突出。
督察组指出,事实上这一案例的背后,还有沙河非法采砂屡禁不绝,河流水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
多年以来,鲁山县对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沙河保护不力,非法采砂行为屡禁不绝,给河流水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大大小小的砂坑、砂堆遍布河滩,满目疮痍,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沦为“大砂场”。
2016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曾经曝光,地方进行过整治,但成效仍不大。2017年以来,仍发生多起非法采砂行为,群众反映强烈。
大大小小的砂坑、砂堆遍布河滩。 本文图片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非法采砂对河流水生态造成严重影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鲁山县非法采砂问题自2016年以来频频见诸报端。
在今年10月9日问题被人民网曝光之前,当地媒体《平顶山日报》也于去年12月刊发报道称“鲁山县非法采砂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以来,平顶山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巡查中多次发现鲁山县存在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对鲁山县进行了通报约谈,并要求该县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石料加工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河滩上所谓的“清障疏浚”加工点中的砂石加工设备但督察组在通报中却指出,即使在鲁山县被通报约谈后,鲁山县政府于2018年3月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清障疏浚”工作时,仍以“清障疏浚”之名,行砂石加工之实。
鲁山县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向8家公司公开拍卖收入为2306万元,其中有17个加工点在逾18公里的沙河河道上全面施工。工程名为“清障疏浚”,但实际默许施工企业在河滩上设置石料加工点,以及分离、破碎、清洗等进行石料加工并出售。
根据鲁山县2018年上半年清障疏浚砂石的销售票据,施工企业向县财政上缴资源税达253万元,其中来自沙河的占一半左右。现场督察时,发现不少已经加工好的石子、砂料在河滩上堆积如山。
已经加工好的砂石料堆沙河各加工点现场管理极其粗放,洗砂后的废水直接存于河道原有砂坑,未在临河堆放砂石一侧建设挡墙,未控制堆放高度在4米之内,有的砂堆随意堆放,严重影响河流水生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构成威胁。
利用河滩上的原有砂坑作为洗砂废水的“沉淀池”督察组指出,在沙河非法采砂的背景下,今年1至5月,沙河水质同比大幅度恶化,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等污染物指标增幅达175%、58%。
通报称,鲁山县党委、政府没有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存在乱作为现象,违法问题突出。
同时鲁山县政府,平顶山市水利等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没有落实水源保护的各项要求,未对沙河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有效打击,导致乱采乱挖行为屡禁不绝,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在清障疏浚工作中,平顶山市、鲁山县水利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施工企业将砂石料加工点随意设置于沙河河道,对河流水生态造成严重危害。
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情况时指出,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澎湃新闻梳理平顶山官方网站内容和媒体报道发现,在问题曝光后,鲁山县成立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该县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并连夜制定整治方案,沙河、荡泽河被分为8个整治区,由8名县级领导带队,分包到相关局委、乡镇,并称将依法整治非法采砂场点,同时清除船只机具、清除砂石堆料、清除弃渣弃料,实现河床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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