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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刊发公告:责令搜狐新闻停止侵权

澎湃新闻记者 蒋子文
2018-10-20 08:27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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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华龙网、上游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集中刊发公告,责令搜狐新闻停止侵权行为。

这份题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对北京搜狐公司的反侵权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据监测,2018年2月至9月期间,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搜狐新闻网、搜狐新闻APP等,未经许可,擅自大量非法转载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发表的原创内容作品,“现本集团(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已对贵公司所有侵权网页进行了取证、保全”。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是以《重庆日报》为龙头,多媒体、多平台、多元化发展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旗下拥有《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法制报》、《都市热报》、《今日重庆》、《红岩春秋》、《新女报》、《健康人报》、《渝州服务导报》、《三峡都市报》、《巴渝都市报》、《武陵都市报》、华龙网、上游新闻APP、慢新闻APP、上游财经APP等34家报刊网,以及各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多家综合性发布平台。上述媒体的著作权由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根据授权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许可、收费、置换、维权等。

《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请北京搜狐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公告》称,“作为一家注重社会形象的互联网公司,应当按照法律之要求对知识产权表现出最基本的尊重”。

请北京搜狐公司尊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责令北京搜狐公司旗下搜狐新闻网、搜狐新闻APP等立即停止对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的一切侵权行为,并关闭未经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允许私自开设的搜狐号。

如北京搜狐公司有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信息内容,请先解决以上著作权侵权事宜。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将依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报道、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再次重申:任何单位及个人,凡在报刊、互联网、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使用该集团拥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事先取得该集团或相关媒体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使用该集团版权作品及新闻信息的,该集团将予以警告,并定期在该集团官方网站公告侵权人及其侵权行为。对警告无效者,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对于未经许可的各类非法转载行为,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将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一经查证属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责任编辑:周喜丰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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