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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垂钓:既要讨论“怎么管”,也要思考“怎么服务”
越来越多水系的水质变好了。城市垂钓已经成为喜闻乐见的休闲活动,也是“还河于民”的好机会。北京的南护城河、杭州上城区的新塘河等城市中心地区逐步开放了垂钓河道。
但与此同时,2021年开始的“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也导致了一些沿江城市对垂钓进行了更严厉的禁止,例如武汉、重庆,甚至上海(崇明区),过去一些允许垂钓的地点都可能永久性或间歇性禁止钓鱼。成都甚至在更早一年便实行了“十年禁渔”,而且特别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水域禁止钓鱼。
开放和禁止,看上去矛盾,其实背后反映了一个问题:城市应当如何管理钓鱼活动?
管什么?怎么管?
钓鱼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曾是人类维持生活的一种劳动,如今发展为一项综合性的体育活动,拥有大量的爱好者。但长久以来,由于部分渔业生产和不文明的“绝户”行为,其产生的破坏性,常常令城市管理者头疼。
首先,野蛮钓鱼行为会破坏生态。不适的钓鱼方法,如“锚鱼”,具有较大杀伤力。用会刮伤鱼类的大型钓具在水中拖曳,钓上一条鱼,几十条鱼可能被连带刮到,导致重伤死亡,甚至连江豚也会遭殃。
一些“职业”钓鱼人会使用泥鳅、虾类做窝料,引诱翘嘴鲌等凶猛鱼类聚集后垂钓,在短时间内钓获大量鱼类。根据重庆农业农村委的经验,有些人在一天甚至可以钓上数百公斤的鱼。若垂钓演变为非法捕捞,就“真刑”了。而且,若用活泥鳅等活体饵料,具有一定的逃逸性,且繁殖能力强,若在原本没有泥鳅的水体大量繁殖,也会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
缺乏基本鱼类知识,一些爱好者的不当行为也会破坏河道生态涵养。将野钓点选择在混有保护物种的水域,或鱼类洄游产卵区和幼鱼集中区,容易造成生态破坏。
针对以上问题,城市管理者应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避免“一刀切”。有城市明确列出禁止的钓鱼模式,同时也给出推荐钓法,从选择渔具开始控制钓获量,即“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或双钩)”。
而针对休闲垂钓和捕捞之间的灰色地带,则可对钓获量、渔获大小实行定量管理方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就明确,总量2.5千克是休闲垂钓的上限,超重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同时,加强城市垂钓宣教。让爱好者不仅能享受钓鱼的乐趣,也认识到钓鱼中的“适与不适”,不让无知“误伤”生态。
不文明与不安全行为也困扰着城市形象的建设。曾几何时,钓鱼爱好者与城市管理者一度玩“猫捉老鼠”。原本开放的钓鱼区,因乱丢垃圾和随意践踏绿地,变得令人扫兴,钓鱼爱好者不断开发新的野钓地点,可能又破坏了更多的城市水岸环境。
另外,几乎每年都会有人钓鱼钓得“上头”,不顾自己安全,翻越护栏捞东西而溺水身亡。还有在天气恶劣时、夜间和酒后还硬要钓鱼结果被困的情况。本是一项益于身心的休闲体育活动,最终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代价。
除了加强平日的河道巡逻外,加强市民教育形成大众监督,以及利用数字化手段如大数据监控,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成为很多城市的选择。
从“管”到“服务”
在城市水治理的努力下,越来越多水系完成了从劣V类到III、IV类(鱼类可生存水质)的提升。鱼儿重回城市,表明城市不再是“寂静的春天”。
这也催生了市民的垂钓需求。近年,不少城市如北京、杭州等逐步在城市中心地区开放垂钓河道,并提供更多的公共配套服务,从“管理”到“服务”,进一步实现“还河于民”。
如何设置公共垂钓点位?还能提供哪些配套服务?澎湃研究所研究员梳理相关城市的具体操作,发现了以下可借鉴的经验:
第一,水环境治理须达指标。杭州要求公共垂钓点的水质必须保持在IV类以上,河道生态系统也相对完善稳定,有固定的鱼群。这样才经得起垂钓者对种群的“干扰”,保持生态平衡。
第二,选点布局需充分考虑。北京选取河道水质条件较好、亲水性较好、停车和上下河坡较方便的区域,既符合钓鱼爱好者的习惯,也方便定点管理,可以更有效地分配城市管理资源。
第三,打造更见绿的亲水空间。很多人热爱钓鱼是为了享受大自然。他们倾向于有更多绿色的环境,例如有树木、灌木的堤岸,或芦苇荡之类的湿地形态,而非光秃秃的大草坪。中心城区往往建设空间有限,这对亲水平台的设计提出了要求。在南通濠河风景区北侧,绿色护堤和亲水平台交错的形态替代了单一的防洪墙,让人更亲近于水体。晚上,很多年轻市民来夜钓,为传统的“濠河夜游”增加了更多光影趣味。
南通濠河风景区(古通州城及护城河)夜钓的年轻人。 赵忞 摄
第四,期待更人性化、精细化配套设施。例如,杭州在公共垂钓点设置了专门的渔具摆放区、救生设备、非机动车停放区和分类垃圾桶等配套设施,有的垂钓点甚至还配有遮阳伞支架孔,不论晴雨天,垂钓爱好者都能“闲来垂钓碧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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