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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未经确认但成片获得认可,对制作费有无影响?

2023-11-28 15: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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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汐溟

影片委托制作合同中约定,拍摄的剧本应经委托方签章确认后才可开机拍摄。制作方以未经委托方确认的剧本拍摄制作影片,但成片通过了委托方的验收。委托方能否以剧本未经其确认构成违约为由,拒付制作费?

案情

甲委托乙拍摄影片,约定影片剧本由乙创作,但应由甲签字盖章确认才可拍摄。乙创作剧本后未经甲确认直接开机拍摄。乙向甲交付成片后甲未对成片质量作出评价,但此后乙发现影片已在网络平台播出,且影片需收费观看。乙要求甲支付制作费,甲以剧本未经其验收确认,乙构成违约为由拒付制作费。

争议

甲以乙拍摄的剧本未经其确认为由拒绝乙的制作费支付请求,其抗辩主张能否成立?

评析

本文认为,尽管在拍摄前,乙未将待拍摄的剧本提交给甲确认,该行为构成违约,但是,乙拍摄的成片最终被甲认可使用,故而乙的违约行为并未产生损害后果。甲既然未因乙未按其确认的剧本拍摄的行为受有实际损害,拒付制作费会损害乙的实体权益,有违公平。

剧本创作只是影片制作的初始环节,甲的合同目的是获得质量合格的成片。甲合同目的能否实现的决定因素是乙制作的成片能否获得甲的认可,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甲的期待。即便剧本由甲确认,但成片无法通过甲的验收,甲的合同目的仍然无法实现;反之,若剧本被甲否定,但乙交付的成片能够获得甲的认可,甲也同样可以实现合同目的。因而,乙履行行为是否满足甲利益的评价标准是甲对其交付成片的审核意见。

从影片创作的过程看,甲作为委托方,对影片的拍摄享有监督权,重大事项上甚至具有决定权。乙开机、杀青和开始后期制作的进度甲应该知情,甲既然知道乙拍摄制作影片自然也知悉剧本的存在,而且甲通常会委派工作人员在片场监督影片的拍摄,影片的剧本及实际拍摄内容甲也能掌握。然而甲知悉剧本内容,默认乙的拍摄行为未加制止,该沉默态度实际上已表达出对剧本的认可,完成对剧本确认。而且,甲的该种表示也使乙产生剧本已获甲确认的合理信赖,该种信赖也应受到保护。

退一步讲,即便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前所述,甲并未因此受有损害,甲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难获支持。此外甲只有选择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但是影片已经拍摄完成,乙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无法律依据。而且,甲拒付制作费本质上是拒绝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应以乙未履行制作义务为条件,乙以未经甲确认的剧本拍摄影片并非甲行使法定抗辩权的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案涉合同中,甲对乙的委托事项是拍摄制作符合其要求的影片,甲受领乙交付的影片后将其在平台以收费的方式发行播映,乙的委托事务已经完成,依法甲负有向乙支付制作费的义务。

最后,即便乙拍摄影片的事实并未告知甲,但最迟至乙向甲交付影片时,甲已经知情,其自该时起应该知道乙以未经其确认的剧本拍摄影片的事实,但甲并未对此提出异议,相反其接收成片并在平台播出获取经济利益。待乙催要制作费时,甲却以剧本未经其确认为由拒绝支付,甲的意思表示前后自相矛盾,有违诚信。    相关案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0)沪73民终19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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