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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分好的垃圾被混装混运,上海市民可上传照片视频微信举报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8-10-19 11:2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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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把生活垃圾分好了类,却发现运输中混装混运,怎么办?

10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市民可以通过关注“垃圾去哪儿了”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业分类驳运混装举报”或者“环卫企业分类混运举报”。

据市绿化市容局介绍,自上海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以来,很多市民都积极响应号召,每天将家中产生的垃圾按照干湿分类,再投入小区里相应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中。但也有市民反映,小区的保洁人员有疑似将分类好的垃圾混放后驳运的行为。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号“绿色上海”

“遇到这样的事情,市民可通过微信进行举报。”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选择“物业分类驳运混装举报”或者“环卫企业分类混运举报”后,只要使用一组(2-3张)照片或10秒以内的视频,并附相关文字说明就可举报。只要信息成功提交,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就能收到答复反馈。不过,如果照片、视频无法辨识违规收运作业行为,或者是非即时信息,都会被视为无效举报。

那么,遇到哪些情况,市民可以随手拍、随手举报呢?据市绿化市容局介绍,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

1.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在将生活垃圾从投放点分类驳运至收集点过程中,将不同品种生活垃圾混放在同一容器中。如:将干垃圾、湿垃圾倒入同一个垃圾桶或同一辆手推车且手推车没有分隔和分类标识,进行混合驳运。

2.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没有使用对应类别的机具实施分类驳运。如:使用垃圾桶(车)对投放点的湿垃圾进行分类驳运,但驳运用的垃圾桶为干垃圾桶(车)。

3.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在分类清运生活垃圾时有混装行为,将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不同品种垃圾混合清运。如:将可回收物和湿垃圾全部使用同一辆收运车清运。

4.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专用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非专项分类运输。如:使用有害垃圾收运车清运干垃圾。

5.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标识不清晰、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色)明显错误。
    责任编辑:徐晓阳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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