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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被判极刑!青海高院宣判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

2023-11-24 1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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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陈某平、李某强、韩某忠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七年。

此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8年始,被告人陈某平从他人处购买冰毒、海洛因及冰毒辅料,藏匿于其租赁的储物间,并多次向他人贩卖。2019年5月6日,陈某平向被告人李某强贩卖冰毒250克,当月8日公安人员抓获陈某平后从其租赁的储物间查获毒品净重14448.9克,其中从12677.8克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5.9%至82.3%,从1771.1克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56.1%至56.3%。

5月9日,被告人李某强通过微信向陈某平约购毒品250克,公安人员抓获李某强,并查获毒资6万元。5月24日,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韩某忠,查获疑似毒品物8.31克,从中检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韩某忠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陈某平等三人不服提出上诉。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陈某平、李某强、韩某忠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平虽有立功表现,但其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李某强系累犯和毒品再犯,韩某忠系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应从重处罚。三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陈某平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原标题:《主犯被判极刑!青海高院宣判一起重大贩卖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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