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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系列报道(一)
踔厉奋发谋生态文明新篇章
奋力共建助绿水青山展新颜
——鄂尔多斯市创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系列报道第一期
绿色是鄂尔多斯的鲜明底色,生态是鄂尔多斯的隐形财富。多年来,鄂尔多斯市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沙漠变为绿洲
创建全球典范
鄂尔多斯地处干旱半干旱、荒漠化半荒漠化草原过渡带,年降雨量不足400 mm,在8.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沙漠沙地和干旱丘陵沟壑各占48%,面对脆弱、恶劣的生态环境,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建设作为求生存、图发展、谋富裕的根本大计,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在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开展了三北防护林、水土保持等项目,形成了国家和地方各类工程多轮驱动治理沙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局面。目前,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治理率达到70%和25%,沙漠沙地、丘陵沟壑披上了绿装,形成了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恢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多赢局面。库布其沙漠生态治理区被联合国确定为全球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为世界提供了荒漠化治理的中国样板。库布其沙漠论坛已成为荒漠化防治和绿色经济发展领域的国际顶级论坛,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为论坛致贺词,充分肯定了鄂尔多斯的治沙成绩。2020年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到:“内蒙古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亮丽内蒙古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内蒙古干部群众60多年来坚持不懈治理毛乌素沙地,现在治理率达到70%,生态呈现整体改善态势,是很了不起的成绩!”
治理水土流失
树立中国标杆
鄂尔多斯市地处黄河上中游黄土高原,气候干旱、植被稀疏,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地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开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十大行动”。部署实施黄河上中游治沟骨干工程、砒砂岩沙棘生态减沙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工程等,采取自然恢复+人工治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治理保护+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模式,高强度土壤侵蚀转变为以轻度侵蚀为主,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十大孔兑”流域综合治理成为全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标杆,为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贡献。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由1995年的71159平方公里降至2021年的33818平方公里,减少了52.5%。2022年下半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位列全自治区首位。
强化污染防治
保护生态本色
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强劲“生态动力”,守住了鄂尔多斯生态底色。
建立起以实施方案为总纲、以任务清单抓落实、以量化考核明奖惩,以“雷霆斩污”强震慑、以科技手段作支撑、以制度条例兜底线的“六项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每年安排部署攻坚任务1000余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从传统污染高、能耗高、资源消耗高的产业入手,从根本上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2022年实施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83项,完工82项。2022年剔除沙尘天气后优良天数比例93.4%。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 μg/m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1μg/m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μg/m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μg/m³、臭氧(O3-8h)浓度为148μg/m³、一氧化碳(CO)浓度为0.9μg/m³,6项污染物全部达标,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实施水污染防治任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2%,工业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的流域断面水质优良率达85.7%,乌兰木伦河水质提升至III类,境内监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21年全市流域断面水质提升位居全国前三。探索煤化工行业高盐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途径,率先在全国煤化工领域实现了高盐水“零排放”,从而实现了工业企业、化工园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零排放”目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鄂尔多斯市620万亩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污染地块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加强天然气开采过程的污染治理,在全国率先推行“泥浆不落地”的环保要求和处理工艺,有效解决了天然气钻井的环境污染问题。
重塑产业体系
推动绿色转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鄂尔多斯市坚持以能源转型带动产业转型,整体推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大力发展“风光氢储车”新能源全产业链,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打造新能源重卡、绿氢、精细化工等18条新兴产业链,重塑出更高效、更绿色的产业结构。通过发挥区域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智能电网系统优势,建设全球首个零碳产业园,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2021年,单位GDP能耗下降6.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5.6%,以0.4%的能源消费增速驱动7%的GDP增长,实现节能降碳与经济增长协同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鄂尔多斯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
建设美丽家园
共享生态福祉
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鄂尔多斯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终极目标,推动生态城市建设,打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4.55%和41.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7.4平方米/人,达到国家标准的两倍以上。从城市到农村,鄂尔多斯市努力促进城乡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共治共享,因地制宜,不断塑造绿色空间,理顺绿色发展思路,通过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集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污水管网并网、天然气进村、冬季取暖清洁化改造、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等多重手段,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制度体系
提升治理效能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本上得依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鄂尔多斯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从多个方面完善和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生态环保法治建设不断健全。自有了地方立法权以来,鄂尔多斯市连续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六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居自治区首位,在全国率先实行优化发展区、限制发展区、禁止发展区“三区规划”政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性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保护责任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协作、22个责任部门联动的治水格局;生态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以“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为重要抓手,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2.3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11万家次,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210个,完成整改1124个,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679件,处罚金额共计1.42亿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综合性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回首望,鄂尔多斯已经实现了“华丽转身”。向前看,鄂尔多斯将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之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鄂尔多斯!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李凤琴)
编辑:李由、刘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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