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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号码中了五百万店主却忘出票,法院判店主赔彩民24万
委托店主买彩票,开奖后发现自己选的号中了500万,正要兑奖时店主却说忘记出票了。天降大奖却猛然落空,损失该谁承担?近日,苏州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彩票店主赔偿损失24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案涉店主已履行付款义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张家港法院获悉,当事人李某系彩民,张某系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李某长期通过微信委托张某买彩票。有一次,李某按惯例通过微信告知张某购买彩票的自选号码,并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彩票款20余元,张某收款后却忘打彩票。开奖结果显示,李某欲购买的彩票号码中有10个号码与中奖号码一致,如成功购买将喜获500万元大奖。为此,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长期、专业从事彩票销售事务的代销者,具备较一般人更为专业的知识和更便捷的优势,其在接受李某委托并收取李某购买彩票的款项后怠于打印彩票,导致李某未能中奖,张某的行为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客观上造成了李某丧失了中奖机会和奖金金额的损失,故张某作为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鉴于500万大奖中奖的概率极低,属于概率学上的小概率事件,张某可预见的中奖金额必然要受到射幸概率(注:所谓“射幸”即“侥幸”,本意是碰运气的意思)的稀释,故不宜按中奖金额来确定损失金额。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张某承担损失金额为24万余元。
法官表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即使无偿委托也应履行合同义务;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受托人作为彩票代销从业人员,忘打彩票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委托人也存在未催促提醒的过失,根据过失相抵规则,委托人也应自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对此,法官提醒,由于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时应谨慎对待,完整、准确地表明委托购买的意思表示,明确约定委托事项、报酬支付等,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双方发生纠纷时,能更为有效地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界相关人士分析称,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而就本案来讲,张某接受李某委托并收取李某购买彩票的款项后怠于打印彩票,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是中多大奖就赔多少,赔偿金额受到前述的可预见规则、过失相抵规则等限制,而当事人买彩票的行为属于射幸合同,获利取决于不确定的偶然性,因此最终赔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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