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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地遴选调解专家库和调解智囊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调解员
人才专家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平安法治鄂尔多斯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内司发〔2018〕20号)的精神,决定建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调解员人才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调解专家库和调解智囊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二、遴选范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范围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且有较强本职专业领域知识、业务能力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水平,拥有专业领域深厚的知识储备;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区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应具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或其他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或者相关领域业务工作3年以上,在本调解、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工作建树,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本地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专家人选采取本人自荐、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1.个人报名
(1)通过“东胜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下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调解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及单位+人民调解专家报名表。
邮箱号:3650318306@qq.com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单位+人民调解专家报名表。
邮箱号:3650318306@qq.com
3.定向邀请
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按照实际情况,直接向专家本人发出邀请。
(二)资格审查
东胜区司法局成立遴选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或者推荐人选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按照差额原则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东胜区司法局公众号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五、工作职责
(一)传授技能。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传授人民调解业务技能。
(二)理论研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安排或自行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积极探讨人民调解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时总结开展人民调解的新方法新经验。
(三)咨询服务。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或实际需求,开展人民调解咨询服务,宣传人民调解知识,解答群众疑惑,为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参与调解。通过受邀或主动参与等形式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活动。受邀调解需严格遵守《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可以到场参与,也可以提供经本人签字的书面调解意见或建议,不得参与同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民调解活动。
六、其他事宜
(一)入选的人员遴选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和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入选的人员参与全区人民调解相关工作,根据专家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难易程度,结合本区实际,参照相关财务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联系人:甄 莉 吴怡娜
咨询电话:0477-832759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20日
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编辑:李由、刘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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