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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普惠型商保逐渐覆盖更多罕见病特药,但保障水平仍有限
近日,《中国卫生经济》发表的一篇《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的罕见病用药保障现状与趋势分析》的文章梳理研究了2021年至2022年,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对罕见病用药的保障情况。
该篇文章系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童禧辰、张璐莹等4名作者所著。文章通过系统收集2021年至2022年全国各省份实施的普惠型商保方案及其特药目录发现,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特药保障的关注度显著提高,呈现出覆盖更多罕见病特药的趋势。
但该研究也发现普惠型商保对于罕见病特药保障的水平仍然有限,而且不同地区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用药的保障差异增大。该研究认为,只有基本医保、政府资助、专项基金、社会慈善、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有效合作、形成合力,才能达到理想的罕见病用药保障水平。
普惠型商保覆盖的罕见病用药多了
文章统计发现,纳入本研究的167款2022年度普惠型商保中,有83款方案保障罕见病用药,占该年度商保方案总数的49.70%。而在2021年的140款普惠型商保中,仅66种方案保障了罕见病用药,占比47.14%。由此可见,2021-2022年,覆盖罕见病特药的商保方案不仅数量上显著增加,在占比上也有提高。
研究还发现,2021-2022这两年间,保障4种及以下罕见病特药的商保数量及占比有所减少,保障5种以上的显著增加,普惠型商保呈现出覆盖更多罕见病特药的趋势。
2021年,设有罕见病特药保障的普惠型商保仅覆盖1-9种罕见病特药,而2022年,同类商保方案覆盖了1-31种罕见病特药。其中,共28款商保保障的罕见病特药数大于5种,占比达20%。
此次研究以年度被纳入普惠型商保数前10名的罕见病用药,作为高频罕见病特药。2022年度商保方案共覆盖31种罕见病特药,其中高频罕见病特药对应的普惠型商保数范围为17-37款,占2022年提供特药保障的商保总数的11.89%-25.87%,该比例较2021年的5.36%-16.96%显著提升。
罕见病用药保障,仍需多方合力
文章梳理发现,由于部分普惠型商保的保障期限包含2020或2021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生效节点,因此,两年的高频特药中均有部分药物在保险方案运行过程中准入医保,遇此情形,普惠型商保一般在新版医保目录生效日调整其特药目录,如台州利民保、陕西惠秦保。
其中,曲前列尼尔注射液、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和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这3种高频特药已准入2023年1月发布的2022版医保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仅有4款普惠型商保为罕见病特药单独设置了起付线、报销比例或封顶线。和2021年相比,2022年针对罕见病用药单独设置起付线等保障水平的商保款数大幅增加。
该项研究载明,2021年至2022年,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特药保障的关注度显著提高,保障程度不断优化。随着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对罕见病用药的政策倾斜,以及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用药的关注不断增强,罕见病用药的多层次保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但由于罕见病用药通常价格高,在医保基金有限的背景下,医保准入仍存在较大难度。与此同时,不同地区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用药的保障差异增大。
为此,该研究建议,各地普惠型商保就罕见病用药保障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尚未纳入罕见病特药保障的商保方案增加罕见病特药保障责任,进一步提高普惠型商保对罕见病用药的保障水平。
不仅如此,文章在最后表示,还需要明确,仅依靠商业健康保险无法有效保障罕见病用药。参考国际经验可知,政府应在罕见病保障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财政资金、专项基金是罕见病保障的重要筹资来源。只有基本医保、政府资助、专项基金、社会慈善、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有效协作、形成合力,才能达到较理想的罕见病用药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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