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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回应“禁渔区下地笼捕捞”:非限制水域,系专业渔民安置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23-11-19 10:38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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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宿松县融媒体中心11月18日晚间消息,对于网络举报所称“黄湖附近船上装载大量地笼,并且正在进行作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长江流域明确确定禁止使用地笼捕捞”等情况,宿松县农业农村局表示举报所指水域非“十年禁渔”水域。

宿松境内的华阳河湖群是长江中下游左岸面积最大的湖泊群之一,由龙感湖、黄湖、大官湖和泊湖四大湖泊组成,共约84万亩,在当地统称为“大湖”,周边有10多个乡镇。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四大湖泊中仅黄湖区域内中华绒螯蟹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约10万亩,下称保护区),为“十年禁渔”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重点水域之外的其他水域,均属其他水域可养水面,不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范围内水域。

据极目新闻早前报道,近日有博主拍视频举报称,宿松县的“大湖”水域有渔船大肆使用地笼捕捞,大量地笼被放入水中,并且湖上还有多张小孔的渔网,交鱼地点有穿着“云梦泽”公司救生衣的工作人员在场。他在事发地航拍捕捞作业时看到很多幼鱼被捕,交鱼时会进行称重。此前,云梦泽公司的人员经常在“大湖”区域对钓友进行粗暴驱离,但湖中却有其他渔业公司的渔船大肆进行捕捞,该博主质疑地笼为禁用渔具,渔业公司违规捕捞幼鱼破坏生态。

“举报所述放地笼捕捞的位置,处于保护区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水域,不属于《通告》范围内水域。”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在11月18日的回应中表示,在此水域内使用地笼,未违反《通告》中的强制性与约束性规定。宿松县黄湖湖边下仓镇下仓埠社区居民全部是专业渔民。实施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启动后,该县对该社区专业渔民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组织专业渔民成立和顺劳务服务公司,有组织地参与承揽生态增殖渔业起捕等大湖生态修复项目的劳务服务。举报所述情况实际是下仓埠社区专业渔民在黄湖内保护区的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非“十年禁渔”水域进行季节性起捕活动,主要起捕生活史周期相对较短,寿命只有一至两年左右,自然死亡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小型鱼虾等水生动物,是解决专业渔民生计问题的安置措施之一。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最后称,该局将进一步加强起捕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网友反映的“毁灭性”捕捞行为,最大限度发挥生态增殖渔业对大湖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

宿松县的“大湖”管理正处在争议声中。

前述博主提到的云梦泽公司,即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央广网11月9日报道提到,根据不少网友反映,云梦泽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开展“承包经营”,在“大湖”区域对钓友进行粗暴驱离,双方就此产生多次激烈争执。云梦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天斌坦言,由于巡护人员整体文化程度不高,解释政策方面并不透彻,在表达的方式方法上也有些简单粗暴,进而与垂钓者产生了矛盾冲突,“现在有巡护人员80余人,光今年就培训过六次,效果不是很好。下一步会规范巡查、文明管理。”

还有网友认为云梦泽公司的管理范围远超出其承包水域面积。多段视频中,管理人员驱赶钓友的理由是:公司在经营水域投放了鱼苗,因此与水域相连的河沟、河汊都需要一并管起来,以避免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清江表示,由于水域面积划分的复杂性,管理上有一定难度,在部分“争议”地点的管理上,云梦泽公司确实存在管理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黄清江坦言,企业的部分行为的确不妥,完全可以把管理要求印在纸上,耐心告知每个钓友,以得到他们的理解配合,总不能人家一来就去驱赶。”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金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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