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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生鲜灯”禁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
澎湃新闻编辑 马潇 素材来源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张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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