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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与孕妇冲突:涉事网红微博道歉,称被处行拘12天
微博粉丝超过300万的杭州女“网红”陈某伊在与母亲一起遛狗时,因为没有给狗拴绳与孕妇杨某发生冲突,致杨某先兆早产。10月14日晚,陈某自9月上旬事发以来第一次更新微博,称自己已被警方处以拘留12天。
微博中,她为事发时没有拴狗绳道歉,为“冲动下的争执”向孕妇和她肚子里的宝宝、家人道歉,并代母亲向处理这件事的警方道歉。
不过,她在这条被置顶的微博中表示“我根本没有殴打孕妇,但也要为做错的事情道歉”,并详细“回顾”了事发经过。
对此,涉事孕妇15日早上发微博回应,称陈某伊“前面泼脏水,后面自圆自话,你这道歉的态度真让人心寒”并@了陈某伊。
孕妇杨某在微博中贴出的杭州滨江区公安分局9月19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显示,陈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
9月9日,杨某发微博称遭微博名“Saya一”的网红殴打。她表示,自己怀孕32周多,7日晚和丈夫牵狗散步回家,在“君尚金座”门口,一只未拴绳的法国斗牛犬朝她猛扑,丈夫用脚将狗推开,边上一名女子质问为什么无缘无故踢狗?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女子的母亲也加入,并诅咒她肚子里的孩子,母女两人还撕扯她的头发,推她的肚子。她贴出的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诊断报告的截图显示,临床诊断为“先兆早产”。
9月11日,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户)、施某华(女,陈某伊母亲)7日晚与杨某(女,孕妇)夫妇因遛狗引发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无明显伤势,杨某因情绪激动引发身体不适。当晚,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伊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强制传唤调查,杨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取证,施某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已被行政拘留。陈某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基本查清,因杨某在医院治疗,伤情需进一步诊断确定,公安机关将对杨某伤情进行鉴定后依法作出处理。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城管部门获悉,涉事网红母女的法国斗牛犬登记地点为江苏南通,养犬人为施某华,品种是“斗牛”,发证日期是2018年2月15日。按《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君尚金座”属一般限养区,“斗牛”属一般限养区公寓楼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饲养“斗牛”涉嫌违规,按规定,主管部门可以没收或捕杀犬只,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9月10日,城管部门向施某华开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2天内前来接受调查,交出涉事犬只,但施某华称“狗受伤了,被送往南通治疗”。
“我们在施某华行政拘留期满后多次与她电话联系,催促尽快处理,但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被挂断,到现在仍未处理。”滨江区城管执法局长河中队副中队长华学奇告诉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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