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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三文鱼团标出台两月,多部门称“虹鳟情况复杂”还在调研
8月10日,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起草、13家企业参与制定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出台,指虹鳟为三文鱼并推荐生吃,引起海内外争议。两个月过去,团体标准的争议细则究竟由谁管?商家以三文鱼之名卖虹鳟、推荐生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进行有效监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团体标准出台后的两个月内,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标准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奉贤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上海消保委”)、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等多部门和协会拨通了近90个电话,咨询“指虹鳟为三文鱼”的团体标准后续如何处理,得到的回复除了让记者咨询其他部门、机构外,均为“正在研究”、“正在调查”、“正在调查研究”。除此之外再无官方正面回应此事。
近期,澎湃新闻记者就团体标准是否重新论证一事致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综合处和国家标准委标准创新管理司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综合处工作人员称,团体标准由谁出台就由谁修订。国家标准委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处工作人员称,正在研究团体标准,已向标准起草协会了解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就生食虹鳟的食品安全问题致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该司工作人员回复称,虹鳟问题情况复杂,正在调查研究和监管。就团体标准起草企业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荷裕”)曾在京东上曾以大西洋鲑的拉丁文学名卖虹鳟,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前往了解情况。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奉贤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案子复杂,还在调查。两个监管局给出的最后解决方案均为建议记者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和投诉。
上海消保委称,在8月份举行“三文鱼”定义之争的公开讨论会后,已将相关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会议只是一个讨论平台,对市场的执法也不是消保委的职能。
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9月6日发布的《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称“国产虹鳟抽样监测未检出寄生虫”一事,澎湃新闻记者已于9月26日申请信息公开,希望了解是否还有后续寄生虫监测。卫健委的回执显示,澎湃新闻记者“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截至发稿前,这一申请为“处理中”状态。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日前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必要推动建立国家标准,规范行业。同时,“政府部门是行业协会的主管部门,应该出来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不能让行业协会成为企业的代言人。”
团体标准归谁管?农业部渔业渔政局称谁出台谁修订,国家标准委称正在研究
9月22日,《北京日报》报道称,由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引起轩然大波,农业农村部渔业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有关各方,预计在9月底前专门对这一标准进行讨论与论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就此联系前述三方,询问进展。
其中,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等。
9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综合处询问该局是否会在9月底参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重新论证。综合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要开这样的会,我们局里也没有相关消息。”
“再说这个标准也不是我们局出台的,谁出台的谁去修订,完了去相关部门(咨询)就好了。”对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是否归属渔业渔政管理局监管,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10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就重新论证团体标准一事联系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协会会长崔和称,“不方便透露,所有的媒体我们都不公开。”随即挂断电话。9月24日时,央广网报道称,崔和就重新论证一事表示,“怎么论证、什么时间论证都没有消息。有的企业已经开始准备按标准包装了。”
协会会长崔和称未收到重新论证时间,引导、规范和监督标准制定的国家监管部门表示,他们并未将论证会议的时间定下来。
9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就重新论证一事致电国家标准委标准创新管理司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研究这一团体标准,研究按照程序在办理,论证会议的时间并没有定下来。
标准创新管理司是国家标准委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化活动等。
当澎湃新闻记者提到重新论证会议是否对媒体公开时,标准创新管理司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处的工作人员称,“如果研究定下来,我们再通知你行不行。”
10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就重新论证团体标准一事再次致电国家标准委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处,回复澎湃新闻记者的仍是该处的上述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研究《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并已向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了解过相关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便提出希望就重新论证一事正式采访国家标准委,该工作人员却劝说记者“别正式采访”。他表示,如果研究没有最终结论,他们也不能接受采访。“如果我们调查清楚,有可能不用您采访,我们就会发布新闻的。”
生食淡水虹鳟有风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情况复杂,正在监管
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江海在8月份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出台最直接影响的是C端,也就是消费者。如果顾客去餐馆点三文鱼,这条三文鱼是大西洋鲑还是虹鳟,“B2C,C端还是不清楚这是什么鱼,所以我们在B端有义务讲清楚。”
一旦《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得到实施,市面上的三文鱼,除了海产大西洋鲑,还有淡水红鳟,消费者需要自行辨别两种鱼,并承担生食风险。
10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就市面上商家将虹鳟充当三文鱼销售并推荐生吃这一食品安全问题致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一司。在亮明记者身份后,该司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回答澎湃新闻记者任何问题。
随后,澎湃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食监三司。该司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流通的虹鳟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这确实由他们管理。对于目前商家将虹鳟充当三文鱼销售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研究。
对于淡水虹鳟生食易感染寄生虫的问题,食监三司工作人员称,这和虹鳟的购买渠道相关。“实际上这个情况比较复杂,跟购买的地点、是不是有证有照、是不是正规渠道购买都有关联。我们正在监管。正规渠道购买就是我们的监管范围,但如果从有问题的渠道购买,消费者就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该工作人员建议澎湃新闻记者一旦发现市场上有虹鳟冒充三文鱼的情况就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反映。
国家卫健委发文又删文称国产虹鳟监测无寄生虫,受托监测方称仅代表63份被监测虹鳟无寄生虫
团体标准发布后,唯一正面回应过淡水虹鳟安全性问题的国家级官方机构只有一个,那便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6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发布的《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下称“《回复》”)一文称“国产虹鳟抽样监测未检出寄生虫”。这则《回复》在其官网公开、存续一天之后,便被删除。
《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称,今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湖南、广东、青海三省组织开展了相关水产品中寄生虫应急监测,监测的63份中国产虹鳟均未检出华支睾吸虫囊蚴、东方次睾吸虫囊蚴和颚口线虫三期幼虫。
据官网资料,文中所述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直属于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10月13日。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标准管理等相关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9月7日致电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询问此次监测相关事宜时,一位主任级别的专家称,此次监测结果只对本批次国产虹鳟有效,“只代表进行监测的这批虹鳟中没有寄生虫,不能证明其他的都没有。”对于如何更有效地预防国产虹鳟的寄生虫风险,该专家认为,最好的方法还是进行“专门的寄生虫实验”。
有水产行业业内人士也公开质疑这则《回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监测中只检查了3种寄生虫,而对国际公认的虹鳟身上的常见共患寄生虫,包括阔节裂头绦虫、复口吸虫、宽头鲤蠢绦虫、变头绦虫、直沟绦虫、棘头虫,则均未检查。至于63份国产虹鳟的送检样本究竟是有关机构送检还是随机抽查,也不得而知。
不少网友也认为,63份国产虹鳟的样本数量太少,即便检测结果显示无寄生虫也不能说明问题,该批次检测无寄生虫不代表以后无寄生虫。也有网友对此次检测的目的及检测机构与三文鱼团体标准制定方的关系提出质疑。
9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卫健委官网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63份国产虹鳟进行寄生虫应急监测后的检测结果文件公示、63份国产虹鳟寄生虫应急监测结束后是否继续监测国产虹鳟、是否对后续监测国产虹鳟寄生虫以及监测数量和时间有具体安排。
卫健委的回执显示,澎湃新闻记者“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截至发稿前,这一信息公开申请仍处于“处理中”状态。
荷裕京东上以大西洋鲑拉丁文学名卖虹鳟,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案子复杂,还在调查
8月22日,澎湃新闻曾曝光参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制定的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挂大西洋鲑卖虹鳟。8月23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收到消费者相关投诉,由于“三文鱼”定义相关争议尚未有明确定论,当时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方了解情况,包括核实企业进货信息。
9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奉贤市场监管局咨询调查进展。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现在三文鱼的情况还没有具体定论,所以我们的调查还是在初步了解情况,还没有一个定论出来。”如果权益受损,她建议记者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9月26日,就奉贤市场监管局调查荷裕一事的进展情况,澎湃新闻记者再次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还在调查中,因为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所以结果还没有出。”工作人员补充说,如果是消费者,可在投诉后由工作人员将投诉信息反馈至经办部门核实处理;若需要得到确切调查结果,她只能说案子还在调查中。
中消协称相关问题问上海消保委,上海消保委称开会讨论三文鱼定义只是提供一个平台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为规范水产流通及加工行为制定标准本是好事,但将三文鱼表述为七种鱼并加上一个等字,巧用学术专业颠覆普通消费者认知是非常有害的。主要看看标准的起草单位,大量的是鱼类养殖企业,就可知标准是在学术名义下的夹带的私货。”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日前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9月,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但任何标准都应该把握底线原则,这个底线就是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公众利益。
9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致电中消协询问团体标准事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问题,可以咨询上海消保委,因为是“上海消保委最先提出的这个问题”。
在《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受到普遍反对之际,8月21日,上海消保委曾举行“三文鱼”定义之争公开讨论会。上海市人大代表、消保委委员、消费者代表、专家、行业代表性企业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方面都参加了讨论会。会议结束后,上海消保委官网发布参会各方对“三文鱼”定义之争的看法。
10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上海消保委询问会议结束后虹鳟一事的后续进展。工作人员表示,公开讨论会仅仅是为消费者、企业、专家等提供讨论平台,讨论结束后上海消保委也将相关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于市场上该怎么做,我们不是执法部门,对市场执法不是我们的职能。”
对《生食三文鱼》团标的处理就此不了了之?律师:有必要推动建立国家标准
“官方也不打算继续折腾,不打算反对又不打算支持。关键可能在于会不会有国家标准出台。如果没有,(团体标准)这件事情就彻底终结了。”中国渔业协会内部人员、渔业资深人士王金和日前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
江海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目前在生食淡水鱼方面并无国家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便成为国产淡水红鳟“可以生食”的第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中,关于杀灭淡水虹鳟体内寄生虫的方式,即 -20°C以下连续冷冻24 小时、 -35°C以下连续冷冻15 小时,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发布的《水产品危害与控制指南》中水产品寄生虫建议冷冻时间类似。这种方法在已被删除的《水产品相关问题回复》一文中得到了卫健委的回复。《回复》称,上述冷冻方法“均足以杀死寄生虫”,“但这些条件可能不适合冷冻体型过大的鱼类(例如,厚度大于6英寸)。”
按照崔和的说法,目前已经有企业开始准备根据团体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了。江海表示,由于生食虹鳟方面目前并无相关标准,在司法判决中,唯一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很有可能“被推上去”作为依据。
“可生食的鱼很多,只要出台生食鱼的国家标准就可以了。”针对目前国家标准的缺失,江宪一针见血指出。他同时表示,“政府部门是行业协会的主管部门,应该出来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不能让行业协会成为企业的代言人。”
(文中王金和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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