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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乡间 | 露天焚烧秸秆,禁止!

2023-11-08 18: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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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各县(市、区)陆续发布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特别是秋收之后,露天秸秆焚烧进入高发期。那么,焚烧秸秆究竟将会引发什么后果?又会受到哪些处罚?让我们结合真实案例一起来了解吧——

案情简介

柯城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失火罪。

2022年10月3日下午,被告人吴某独自一人前往位于下坦村里西垅山上自家荒废的山地开荒种菜。吴某在将杂草燃烧时引发山火。经鉴定,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09.17亩,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9.17亩,其中,一般用材木108.33亩,果树林0.84亩。被告人吴某参与救火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赔偿九华乡下坦村村民委员会人民币30000元用于生态修复。

柯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森林资源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提供林产品、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场所等生态效益和功能。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被告人吴某不注意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支付了九华乡下坦村村民委员会的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森林失火不同于一般情形的失火,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极大,不仅在短时间内破坏大面积森林,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还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都有哪些危害?

1.造成严重大气污染

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一倍,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三倍。

2.容易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3.破坏土壤结构

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4.危害人体健康

燃烧秸秆的过程中会产生多种有毒化学物质,除了可吸入颗粒物,还包括一定量的多环芳烃、氮氧化合物和硫氧化合物,也对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遇到冷空气下降,空气对流慢时,加之秸秆焚烧区域、时段均相对集中,在短时期内大量烟雾很难散尽,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使人们的呼吸道、眼科疾病发病率和复发率明显提高,对中老年和儿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影响最大,严重时会造成人畜窒息。

法官提醒

秸秆焚烧非小事,切勿以身试法。若火灾是因人为焚烧秸秆、烧荒、焚祭点火等不慎引起,行为人不仅面临高额赔偿,还会因违反消防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罚款、拘留、甚至触犯刑法。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在此倡议大家:

不冒一处烟,

不点一把火,

不见一处斑,

秸秆禁烧能做到!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

秸秆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容易引发呼吸道等相关疾病,同时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险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互相监督,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0日

部分资料综合自网络

原标题:《法润乡间 | 露天焚烧秸秆,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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