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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15年!错误的婚姻登记终被撤销

2023-11-02 17: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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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作为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

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向民政部门发送了一份司法建议书,要求民政部门自查自纠,有效化解当事人张某“被结婚”难题。

基本案情

2008年7月,因张某弟弟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便拿着张某的身份证冒名顶替办理了婚姻登记,因当时的民政系统没有全面联网,张某本人又是军人,其用军人证在2011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发现其弟弟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登记结婚的事实后,张某多次向民政部门申请要求撤销,但因行政登记属于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撤销。无奈之下,张某于近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民政部门作出的涉案婚姻登记行为。

审理结果

自10月10日曾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张某及其弟弟,并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在查明原告张某被冒用身份、婚姻登记错误的事实后,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院向民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其撤销曾作出的结婚证书,在合法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经过慎重讨论,于10月25日作出撤销张某结婚登记的决定并及时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连同司法建议回函抄送我院,后张某向本院申请撤诉。

从案件立案到实质解决该行政争议仅耗时15天,这是曾都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体现,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又充分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婚姻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确认婚姻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得随意撤销。由于各种原因,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带来了不少“后遗症”。当事人在相识相恋相守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为婚姻加固一道法律防线。

法 条 链 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应当依据案情实际,以促进问题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裁判。

第一条第三款: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第四条第二款: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件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作者 | 综合审判庭李冬梅

编辑 | 政治部

原标题:《冒名15年!错误的婚姻登记终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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