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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全力守护大雾天气远途出行安全
自10月28日起,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大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小于200米,途经我市的多条高速公路在大雾出现期间采取了临时限行或封闭措施,且部分高速路段因雾天出现压车情况。
连日来,交警高速支队及各高速公路属地交警大队增调部署35辆巡查车、130余名警力加强路面疏导,并在各高速公路站口开辟应急车道,联合相临省市及各区属地交警支队、路政部门共同保障交通参与者在雾天远途出行中的安全畅通。
同时,高速交警在工作中强化对高速公路沿线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及时处置工作。10月28日8时27分许,交警高速支队京津大队警长马超、辅警祝庆伟等巡查至京津高速公路武清南联络线上行16公里处时,发现一块长约一米、宽约50厘米的铁板散落在一车道内,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当时正值上班高峰,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和辅警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快速将铁板移除高速公路车道。
对于高速公路来说
秋冬季是危害行车安全的“团雾”多发季节
来看“团雾”的四大特点
01
覆盖面积小(一般在一至五公里),这就是有时候太阳已经高照,高速公路还要因雾封闭的原因,即部分路段“团雾”还未消散。
02
“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
03
“团雾”出现时间一般为晚上或者早上6时至8时。
04
“团雾”在高速公路多发于水塘、桥面附近、雨后的山区以及其他温差较大区域。
驾车进入“团雾”中,要保持冷静,通过道路参照物(标志、标线、路沿、行道树等)保持车辆方向,尽快降低车速……
车速
驾车进入团雾区域,应立即减速行驶:
①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60km/h;②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③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且需要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灯光
及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千万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后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驾驶人反而什么都看不见,影响驾驶安全。
鸣笛示意
雾天环境下驾车,应多使用喇叭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同时听到对向车辆鸣喇叭时,要鸣喇叭回应示意自己车辆的位置。
人员撤离
对于因能见度过低或发生事故等原因无法再向前行驶时,驾驶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车上驾乘人员也应立即转移至安全地点,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特别提醒:驾车突遇“团雾”切忌急踩刹车,更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前方因为事故堵塞道路的,停车后,车内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不要在车内等待,不要在车后方逗留。
提示广大群众,恶劣天气中应减少远途出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驾远行,可以关注“天津交警”官方微博了解路况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应路线规划,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地图导航软件,或观察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屏了解道路交通情况。
原标题:《高速交警全力守护大雾天气远途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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