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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救援局“三定方案”公布:为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10月3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国家消防救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
“三定方案”明确,国家消防救援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负责管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起草消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编制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体系,负责消防救援院校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规划建设与指挥调度,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
组织指导城乡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航空救援、特种灾害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应急管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消防救援局下设的副司局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和教育训练司、城乡灭火救援司、森林草原灭火和航空救援司、特种灾害救援司、应急通信和科技司、消防监督司、政策法规司、后勤保障司。此外,另设有机关党委(党建指导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
其中,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是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加挂牌子,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灾情信息,按权限承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重特大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等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消防救援局机关行政编制275名。设局长1名、政治委员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国家消防救援局设第一政治委员并由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由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主任兼任。正副司长职数39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
此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职责、教育训练司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入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撤销。
2023年1月6日上午,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挂牌,该局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同日,人社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王祥喜出任国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治委员,琼色出任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徐平出任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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