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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法院邀请党员干部旁听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案 打造庭审“活教材”
公开审理
法治课堂
庭审“活教材”
“来到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醉驾案审理过程,亲耳听到被告人的忏悔,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醉驾的严重后果,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以身作则管好身边人,坚决对酒驾醉驾说不!”青铜峡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杜佳丽在旁听醉驾案庭审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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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职人员醉酒驾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为提高公民尊法守法意识,特邀请行政机关部分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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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许,伴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王某系吴忠市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023年4月23日22时,王某与他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吴忠高速路口收费站,撞坏ETC出口车道升降杆后,沿高速匝道逆向驶入京藏高速公路,行驶一段距离后掉头顺行,后再次掉头逆行被高速交警拦截控制,交警同时发现右车轮已爆胎。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8mg/100mL。经排查,被告人王某违规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共计21辆机动车与其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同侧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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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驾驶故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长时间行驶,期间具有车辆逆行、掉头行驶情形,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王某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对自己所犯罪行极度后悔,并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近两小时的庭审,让旁听人员真正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法庭的威严,更加清晰直观地了解到醉驾带来的危害。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本案的公开审理打造庭审“活教材”,以案示警、以案喻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醉酒驾车的严重危险性,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紧绷纪律弦和规矩弦,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文:张琳
原标题:《青铜峡市法院邀请党员干部旁听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案 打造庭审“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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