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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这份影响众多动物未来的名录,几乎30年没有更新了
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上一次改动是在2003年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国家保护名录”)于1988年批准,1989年发布。这部名录对我国的濒危动物意义极大,因为它既有法律效力,又有配套政策。非法猎捕或杀害名录上的保护动物,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以刑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分布区,将由地方政府出资,划出一定面积建立保护区域。然而自1988年批准后,这部名录在30年间只改动过一次,即2003年将麝由二级保护动物升为一级。“像我们国家30年不更新,这种状况还是非常少见的”,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张正旺说道。
为看出国家保护名录的疏漏,我们以2016年发布的《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以下简称“中国红色名录”)作为参照物。张正旺说,这部红色名录的主要结论是比较科学的,原因有二:第一,这部名录依靠中国业内专家组织评估,第二,这部名录是依照国际标准制作,也就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评估标准。IUCN标准依灭绝风险从大到小,共分为8个等级:灭绝、野外灭绝、区域灭绝、极度濒危、濒危、易危、近危、无危,还有一个不确定的数据缺乏等级。
自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引入IUCN标准后,不同政府部门或专家团队曾出版过多版红色名录。值得注意的是,红色名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提供了科学依据。想要更有效地保护珍稀动物,当务之急还是要迅速地更新国家保护名录,以带动地方政府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近四成的国家保护名录是受威胁级别低动物
张正旺指出,大体来讲,中国红色名录上最有灭绝风险的7个等级(灭绝、野外灭绝、区域灭绝、极度濒危、濒危、易危、近危),可以和国家保护名录的两个级别对号入座。不过,因为制定国家保护名录时,还需考虑到其他具体因素,比如该物种在本国的数量和在领国的数量,以及该物种迁徙的可能性等,因此下列结果不一定精确。另外,因为2016年距离现在也有一定时间,所以当时的测量结果可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尽管如此,就现有资料来看,中国红色名录仍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因而我们还是将其当作参照,来检验一下现行的中国保护名录的分布情况。从上图可以看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分布呈倒三角形,极危物种和濒危物种最多,分布还算合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则呈菱形分布,近危占大多数。原则上,极危动物应列入一级保护动物范围,但名录上有32只极危物种被划入二级,包括江豚、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等。
再来看中国红色名录上被遗忘的名字,其中不乏灭绝风险高又讨论度高的物种。比如斑鳖,极危级别,这个物种在全球仅剩四只,其中两只在苏州动物园,另外两只在越南。再比如白颊猕猴,同属极危级别,是2015年在西藏墨脱县发现的猕猴属新种,因存在数量少,急需获得关注和保护。但这些物种,在现行的国家保护名录中,都没有位置。
未来三年内可以看到更新的名录
值得欣慰的是,近两年政府的一些行动给名录的更新带来了希望。去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名录应当每5年更新一次。今年的政府部门重组也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统一管理。之前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分由两个部门管理,一些物种的保护权限可能引发争议,比如两栖动物。现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整合,将会让这类争议降至最低。
“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出来了”。张正旺谈道,虽然野生物种每隔一年就可能发生很多改变,但国家保护名录的更新会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并且可能影响很多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所以每五年更新一次是比较理想的。“将来的话,我们要督促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来定期地进行更新”。张正旺还指出,除了政府部门之间合作,更合适的方式是承包第三方,由科学家来判定这些物种的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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