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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2年前入室抢婴案将再次开庭,家属:希望严惩人贩和买家
22年前,位于山东省邹城市的李得喜家中闯入几名蒙面持刀者,李得喜被砍伤,他不满一岁的小儿子也被抢走,多年来下落不明。这起案件在去年迎来转折,李得喜的儿子小石(化名)因涉其他案件被找到,当年参与入室抢婴、拐卖和收买的嫌疑人中,有3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10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李得喜处获悉,他们接到通知,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10月19日14时进行一审第二次开庭,三名被告分别被诉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这一事件给他们一家带来很大的打击,他希望能严惩人贩子和买家。
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多人持刀入室,不满周岁男婴被抢
据邹城市检察院起诉书记载,经审查查明,2001年2月16日22时许,赵玉坡(在逃)邀集被告人韩某雪等4人,驾车到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农坛居民组曾经的邻居(李得喜)、宋某英夫妇家,采取翻墙入户、蒙面持刀的方式,将李得喜砍伤,将李得喜、宋某英及其亲戚贾某某捆绑后,将夫妇两人所生男婴李某(2000年阴历10月18日出生)抢走。
后赵玉坡通过联系被告人韩某营,将抢来的男婴卖给被告人韩某营的本家人韩某宏抚养,韩某宏支付了约12000元钱。
李得喜介绍,案发时他们一家在邹城市租住,当晚他和妻子、外甥、儿子在家。那天他已经休息,妻子也搂着孩子睡了,外甥则在外看电视。有几个蒙面人直接进屋,“我还没起来,拿刀砍我,砍我之后把我打晕,把家属打晕,把孩子抢走了,醒过来一看没孩子了。”
“膝盖、胳膊、头上、腹部(被砍伤)。”李得喜表示,家中的摩托车等物品也丢失。起诉书显示,经鉴定,李得喜的腹部、左拇指及右上下肢锐器伤,构成轻微伤(偏重)。
多年来案件一直未侦破,被抢走的孩子也下落不明。李得喜表示,他曾去全国多地寻子,“云贵川我跑了好多,山西也去过,也没找到孩子。”一直到2022年4月,李得喜接到警方通知得知小儿子因涉其他案件被找到,两人才见面认亲。
悬赏公告
10月19日将再次开庭,家属:希望严惩人贩和买家
封面新闻记者从李得喜处了解到,本案共3名被告。其中韩某雪参与入室抢婴,山东微山县人韩某宏通过中间人韩某营买下了小石。他认为韩某雪参与了入室抢劫伤人,不仅是拐卖儿童。
据起诉书记载,2022年5月11日,被告人韩某雪被抓获到案,2022年5月7日,被告人韩某宏、韩某营被抓获到案。
邹城市检察院认为,韩某雪采取绑架手段拐卖儿童,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韩某宏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韩某营提供、联系被拐卖儿童的来源并参与接送,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也显示,邀集他人抢婴的嫌疑人赵玉坡为“在逃”状态。李得喜表示,赵玉坡是他当年的邻居,他曾和赵玉坡见过两次,但没有来往。2023年8月,邹城警方曾对赵玉坡发布悬赏公告。
李得喜表示,被抢走的小石是他的幼子,大儿子也从小就知道弟弟的事情,案件对他们一家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他希望能严惩人贩和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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