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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托育工作调研报告:0-3岁婴幼儿中仅5.57%入托
近日,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南充市托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报告称,南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深入相关托育机构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倾听意见,并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和市辖三区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该报告披露,南充市有常住人口544.94万人,现有0-3岁婴幼儿122559人。截至目前,可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总数13112个,可提供托育服务机构总数287个(其中非营利性44家),已备案31家,从业人员2264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4个。全市可提供托育服务机构月平均收费(全日托,不含餐费,下同)1268元,最高月收费2288元,最低月收费557元,实际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数6824人。到2023年底,全市托位总数将增至16027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可达2.9个。
报告指出南充市托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包括:
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调研中发现,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对《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四川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试行)》《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相关管理规范性文件,存在掌握不太熟悉、理解不透彻等问题。
托育机构备案率不够高。目前,全市已完成托育机构在卫健部门备案的共31家,其他机构在其它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但部分机构因人员配置、消防安全、无生源、备案无强制性等原因还未完成备案。对已备案的机构和开展托育服务但没有备案的机构管理还缺乏规范性文件的支撑。
管理职责不够明晰。目前,部分幼儿园开设了0-3岁托育班,但这些幼儿园在教育部门备案、管理,招生也是以3岁以上儿童为主,在备案和管理上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还有待于明确职责。国家目前出台的托育相关政策,只是管理规范、设置标准和指导大纲,对于幼儿园开办托班的具体方法、流程未进一步明确。
要素保障不够有力。一是资金问题成为瓶颈。国、省专项资金有限,辖区托育机构能够在土地、项目补助等方面享受到优惠政策不多,由于托育机构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回报慢等原因影响托育机构的发展。二是场地问题成为瓶颈。比如场地成本难控制、场地空间难寻找、场地设施难达标、场地空置难承受。托育机构在场租议价方面不具备优势,往往难以承担就近便捷的房屋租金,最终面临双重困境,因为服务不够便利导致托位使用率不高。三是市场需求成为瓶颈。截至目前,全市现有0-3岁婴幼儿122559人中,入托仅6824人,现占供应托位数的52%。而根据国家要求,“十四五”期末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是“刚性指标”,届时,全市托位极有可能面临更多闲置的情形。
上述统计数据显示,在南充市现有的122559名0-3岁婴幼儿中,仅5.57%入托。
对此,报告提出了四条意见及建议:
搞好科学规划和评估。要统筹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形势和托育服务供需特点,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结构、托育服务供需和环境区位条件等情况,统筹编制托育机构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中,要着重关注运营成本、功能分区落实、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托育情况调查中要做好托育费用、接送距离、托育环境满意度等方面的调查。要重点在现有公办、民办托育机构缺乏的地区,兼顾城镇与农村的不平衡性,要与区域婴幼儿照护需求相适配,与家长接送的便利性相照应,科学做好托育机构的布点。
加大各种要素投入。托育教育涉及卫健、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自然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为托育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一要保障项目用地。落实责任清单、时间期限,加大用地征地拆迁和收储工作力度,确保托育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要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逐年加大对托育项目的财政资金补贴力度。要招大引强,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托育项目,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协调好金融信贷机构,加大对托育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财政适当给予资金利息补贴。三要加强人才培育。根据托育机构需求规划,与相关职业院校或其它培训机构协调,实行人才订单培养,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四要把控好托育服务价格。在参照当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同时,为体现普惠托育服务在“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中的作用,应探索将孩次作为确定价格的重要标准,可以按照“一孩按普惠价格收费、二孩按普惠价格的半价收费、三孩免费入托”的财政补贴原则,通过分孩次定价实现激发三孩生育意愿的目的。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一是加强政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机构自学、技能竞赛、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托育机构对《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四川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试行)》《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对托育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在全市范围内,授牌一个公立托育机构和几个私立托育机构作为示范单位,力争起到示范引路的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向人民群众宣传托育服务的知识和优惠政策,让人民群众转变观念,主动接受、积极支持托育机构工作,提高托位利用率。
强化部门联动。一是按照国、省关于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的要求,明确主要登记备案部门,加强对未备案机构的督导检查,督促其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二是加强部门联络。与编办、市监、民政、教育、行政审批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及时共享注册登记托育机构、幼儿园开办托班信息等。根据国、省要求,进一步明确厘清职能职责,出台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清单以及托育机构违规处罚内容,协同做好托育服务机构发展、管理服务等工作。建议国、省出台幼儿园托班、早教托班、家庭式托育点等各种形式举办的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要求、标准和管理要求。三是搞好联动执法。对在托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开展定期检查、监测和评估。对托育场所开展环境评价和定期监测,及时评估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转化对提供托育服务的硬件环境影响。完善托育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卫生保健自查和疫情防控抽查,确保托育服务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托育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不折不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现各级出台的有关托育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严格检查督查,定期通报,严肃追责问责,让优惠政策真正落地生根,富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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