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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网络图片制作视频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2023-10-12 11: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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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汐溟

接受委托创作视频作品,制作方应保证视频作品的版权无瑕疵,视频中的创作素材应不会被第三方合理地主张权利。视频制作中若擅自使用网络图片,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委托方能否据此解除合同?

2021年11月2日,甲与乙签订《视频制作合同》,约定第一条,乙应根据甲提供的资料及要求拟出脚本,该脚本经甲确认后作为乙制作的依据。第二条,乙在与甲沟通基础上的创意、制作,其效果要得到甲的认可,并根据甲的意见协商修改,直至甲方满意。虽乙对其创意、制作与甲进行了沟通与协商,但乙应为创意、制作导致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甲不得在乙明确指出甲之修改将会导致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仍要求乙按照甲之修改意见制作,乙在此情况下可拒绝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制作,有权修正甲的意见以合法制作,有权要求甲支付相应的制作费用。第三条,如乙提交的视频广告成片不符合甲确认的脚本,乙有义务在甲提出修整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并重新提交,若经过调整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签约后,乙向甲交付视频成果,验收中,甲发现视频中所使用的部分图画来源于网络,要求乙修改,乙称使用网络图片制作视频属于行业通常做法,而且,如果替换图画等于重作部分视频,耗时久,成本高。因乙拒绝修改,甲遂解除合同。乙在视频中使用网络图片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甲解除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首先,甲委托乙制作视频,就视频的制作事宜,乙虽受甲监督,但仍享有独立的创作权。具体而言,在制作视频时需要何种图片,如何选择图片由乙自己决定,甲并未要求乙使用网络图片,乙使用网络图片事先也未获得甲的同意,甲对此并不知情。故而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乙独自承担,与甲无关。

其次,尽管合同中并未约定视频中图片的来源,但根据一般的常识,视频应该没有版权瑕疵,视频中出现图片系对图片著作权的使用行为,应该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未经授权,视频权利人可能承担侵权责任。乙负责视频制作,应优先使用原创图片,以确保视频没有法律风险;若设计原创图片成本高,可与甲协商解决。未经协商而直接使用网络图片,乙存在明显过错。

再次,涉案合同已有约定,“虽乙对其创意、制作与甲进行了沟通与协商,但乙应为创意、制作导致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即乙不得剽窃他人创意,制作中也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乙在视频中使用网络图片的行为直接违反该项约定,构成违约。

第四,乙擅自使用网络图片制作视频的行为虽然违约,但却并非甲行使解除权的主要原因。在验收中,甲发现了乙前述违约行为,要求其更换图片,向乙提出了修改的要求。但是乙认为修改应该是微调而更换图片需要重新制作视频素材,实际上需要重作视频。在制作费未追加的情形下,重作视频其必然产生项目亏损,故而拒绝修改。甲委托乙制作视频的目的是获得质量合格的视频作品,但因乙违反合同中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约定,擅自在视频中使用网络图片,而且拒绝按甲要求修改视频。乙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构成默示毁约,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获得合格视频作品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即便无约定解除权,甲依据法定解除权也可解除合同。

使用网络图片制作视频虽然违约,但不会导致甲合同目的不达的后果,甲解除合同的真正原因是乙拒绝修改视频,该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本文案例改编自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9)沪73民终383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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