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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尚未收取浙江国祥IPO项目承销费,高管离职为正常变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600958.SH,03958.HK)10月9日公布的一系列人事变动引起市场高度关注,更有报道将该事件与其保荐的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祥”)IPO项目暂缓相关联。
10月10日晚间,东方证券连发两则公告,在《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中称:2023年10月10日下午,公司注意到有自媒体报道,称国祥IPO风口浪尖之际,公司大批高官突然于10月9日集体离职。
“公司于10月9日收盘后发布有关公告,涉及四名董事、监事等人员的离职事项,上述人员离职均为正常变动。”东方证券在公告中表示。
10月9日,东方证券公告了包括公司党委书记龚德雄、原党委书记宋雪枫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2名监事的相关任职情况。此外,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也于当日晚间在微信社交平台宣布离职。
随后,东方证券又对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保荐”)承销保荐的浙江国祥IPO项目发布说明公告,公告称,“注意到市场对浙江国祥IPO项目的关注,本次发行承销费率为7.74%。 本次发行已经暂缓,保荐机构尚未收取承销费。”
日前,因部分投资者质疑浙江国祥退市之后再上市、同样资产再次上市、发行价格等问题,浙江国祥IPO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紧急叫停。
浙江国祥9月28日披露的发行公告显示,本次IPO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02.34万股,发行价格为68.07元/股,预计募资总额为23.84亿元。澎湃新闻记者测算显示,按照7.74的费率计算,东方证券可从浙江国祥的IPO项目上收取1.85亿元的承销费。
公告称“相关人员离职均为正常变动”
具体来看,关于四名董事、监事等人员的离职事项,东方证券10月10日晚间公告表示,宋雪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经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申能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龚德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东方证券2022年年报资料显示,2020年9月起,宋雪枫开始担任东方证券党委书记,2021年3月起担任东方证券执行董事。官网资料显示,龚德雄于2023年9月起任职东方证券党委书记。
东方证券公告进一步指出,张健因工作调动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调任至江苏省分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徐永淼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佟洁因到龄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凌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东方证券公告称。
此外,东方证券公告表示,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博士辞职,系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调整。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资料显示,邵宇已在东方证券供职超过12年。具体而言,2011年8月,邵宇的执业机构正式登记为东方证券;2011年11月,邵宇的登记类别更换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
尚未收取浙江国祥IPO项目承销费
对于浙江国祥的IPO项目,东方证券公告表示,公司注意到市场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保荐承销保荐的浙江国祥IPO项目的关注。本次发行承销费率综合考虑项目周期、工作量、市场类似规模的承销费率,经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承销费率为7.74%。
“此外,本次发行已经暂缓,保荐机构尚未收取承销费。”东方证券在公告中强调。
东方证券公告进一步指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投资基金东证汉德,于2018年10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浙江国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祥控股”,系浙江国祥控股股东)、绍兴博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取得了浙江国祥的股份,东证汉德的入股价格系依据浙江国祥彼时外部股权转让的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国祥控股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分别出资东证周德、东证夏德、东证唐德及东证合创,该等行为系国祥控股基于自身资金管理需求的独立投资行为。”
东方证券公告进一步指出,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浙江国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文件中说明披露,敬请投资者参阅。公司当前正全力配合做好项目专项核查工作。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合规展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浙江国祥的IPO争议
近日,由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作为保荐人及主承销商的浙江国祥IPO,因部分投资者质疑浙江国祥退市之后再上市、同样资产再次上市、发行价格等问题登上“热搜”。
10月7日晚,浙江国祥发布公告称,因有关媒体报道,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暂停后续发行工作,待有关事项得到核实与澄清后再继续发行工作。原定于2023年10月9日进行的申购暂缓。
同日晚间,上交所就浙江国祥暂停首次公开发行发布答记者问称,自媒体反映的有关情况,上交所在审核中已予以关注,进行了专门问询。目前,浙江国祥已暂停IPO发行程序。本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上交所将针对自媒体反映情况,对浙江国祥开展一次专项核查。
10月9日上午,上交所再次就浙江国祥暂停IPO发行进行公开回应,并对关于“二次上市”、“上市标准”和“发行定价”等市场焦点话题,详细介绍了前期审核及监管相关情况。
据了解,浙江国祥本次IPO的一大争议点,便是其是否属于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市场出现了“浙江国祥新瓶装旧酒,属于同一资产再次上市”的声音。同时,市场有声音认为浙江国祥此次IPO属于“退市后再上市”。
就上述相关问题,澎湃新闻记者10月9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原上市公司系进行资产重组而非退市,不存在退市之后再上市的情形;原上市公司置出的中央空调业务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属于同一资产再次上市;浙江国祥业务清晰,发行定价低于市场同类公司水平。
市场人士指出,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国祥的主营业务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技术水平等方面,浙江国祥与原上市公司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祥制冷’,曾用股票简称‘*ST国祥’)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
“市场有声音认为浙江国祥此次IPO属于‘退市后再上市’,实际上是对资产重组的误读。浙江国祥现有资产和业务比较清晰明确,此次IPO发行并不属于退市之后再上市的情形。”市场人士进一步指出。
此外,市场人士解释说,与格力、美的的标准家用和商用的产品相比,浙江国祥主要侧重于非标定制的工业领域产品,因此两者差异较大。
“2023年9月1日至今,沪、深交易所新上市公司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TTM)平均水平为43.13倍,浙江国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TTM)低于近期主板新股发行、整体新股发行的平均水平,从这个角度看,本次发行的定价也比较合理。”有券商家电首席分析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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