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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贿、洗钱,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被决定逮捕

“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2023-10-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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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洗钱一案,分别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贵阳市贵安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等对刘文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被批“生活极其腐化堕落”

9月16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被“双开”。

通报称,刘文新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擅权妄为,搞“七个有之”,沦为政治生态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私藏和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谋求特殊待遇,崇尚享乐主义,违规乘坐头等舱;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道德败坏,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嫖娼、赌博;玩物丧志、痴迷刀具;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刘文新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刘文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伍智超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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