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蜜雪冰城一门店“偷餐者示众”告示已撤,律师:“私刑”不可取
10月8日,“蜜雪冰城称将偷餐者绑天桥示众8小时”的话题登上热搜,引起公众讨论。
网传视频显示,相关门店位于广州市,该店员工称外卖偷餐很常见,“被偷得没有办法了”。上述店员称,在发布这一告示前曾维权但未能见效,“写得严重一点,吓唬吓唬他们”。至于该告示中提及的“绑到天桥上示众8小时”“头上浇十桶奶茶”等,并未真正启用过。
网传蜜雪冰城一门店的“警示”。
红星新闻联系了网传发布该告示的广州蜜雪冰城门店,询问该告示是否仍在使用,接电话的店员未正面回应,并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红星新闻拨打了该门店在网上留下的另一个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遭挂断,未能进一步采访。10月8日17时,记者前往网传门店内,未能发现相关视频中的“警示”。
网传门店同一位置已未见视频中的“警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店工作人员曾表示已将告示撤下,蜜雪冰城品牌方面则回应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马香凝律师指出,针对网传视频中该门店称经常遭遇偷餐的情况,由于案值较低,在实际中很难维权,“只能自己提高警惕”。相反,如果该店将偷餐者的监控视频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还会面临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的风险。
对该告示中引发热议的“绑起来示众8小时”等表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辩护部副主任赵正武律师指出,小偷小摸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可处罚款、拘留;两年内三次盗窃,或者盗窃数额累积达到立案标准,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虽然对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公民有权采取一定限度的自力救济措施,控制并扭送行为人至公安机关予以处理,但在必要的控制措施之外,不宜采取带有“私刑”性质的过激行为。
换言之,如果店方真的将小偷公然“捆绑示众8小时,头上浇十桶奶茶”,会涉及人格权侵权等诉讼风险,若公然捆绑超过24小时或有其他恶劣情节,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蜜雪冰城的告示还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甚至也可能只是恼怒之下带有玩笑性质的公告,但从法治意识、法治文明的要求来看,仍然是不妥当的。”
(原标题:《蜜雪冰城一门店“将偷餐者示众”告示已撤下 律师:“私刑”性质行为不可取》)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