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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玉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守护“三江源”,河湖面貌新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23-10-08 15:37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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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我至少来益曲(河)巡护一次,看看河道干不干净,有时候清理一些垃圾,主要是玻璃瓶和塑料袋,这是我的责任。”青然帕巴是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隆宝镇的一名牧民,他每周都会骑马沿着益曲河30多公里的河岸进行巡护。

益曲河河湖管护员青然帕巴 本文图片均来自水利部

得益于各级河湖长和志愿者的日常巡护,益曲河——这条绵延千里深而阔的通天河支流清澈见底,河道内看不见垃圾杂物。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简称玉树)地处三江之源,境内水资源丰富,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称。境内3条江河每年向下游输送源头活水297.01亿立方米,流域面积18.96万平方公里。

近年来,玉树持续推行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多部门联动破解治水难题,民间力量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河湖面貌显著改善,为人们展开了一幅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三江源生态画卷。

全面建立河湖保护责任体系

玉树州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

在工作机制方面,玉树州全面构建了州、县(市)、乡(镇)、村(寺)四级“河湖长”体系建设,全州556名河湖长、2187名河湖保洁员上岗履职。20名州厅级领导担任重点流域河流湖泊责任河湖长,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河湖监督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管护有力的责任体系。完成1337条河流和108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界任务,依法依规编制了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河道采砂规划。

为了改善河湖面貌,玉树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专项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实施“环境革命”,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玉树州获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州”、全国“无废城市”荣誉称号。3个国家一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水质保持在II类及以上,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江源水源地被评为第二届“中国好水”,隆宝滩列入国际重要湿地,玉树直门达水文站获“全国最美水站”称号。

玉树州玉树市巴塘河

据玉树市委常委、玉树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冯玉林介绍,自2017年以来,玉树市对总长度为4529.16公里的92条河流和4个湖泊管理界限进行重新划定,完成361个岸线功能区划界和10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工作,设立27块河湖长公示牌,基本实现“一牌一码”信息化管理。投资4428万元完成城乡绿地和河道两岸栽植苗木3.84万株。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道、湖岸1970人次,22640多公里。

“我们坚决落实好河湖管护各项工作,保护好‘中华水塔’,守护好青藏高原的河湖生态,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冯玉林说。

实施“河湖长制+”模式调动多方力量

益曲河是通天河段右岸一级支流,全长169公里,流域面积2646.2平方公里,干流在山间迂回曲折,流向多变,支流众多。因此,维护河道干净整洁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当地广泛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河道管护,河湖生态面貌持续向好发展。

近年来,玉树市隆宝镇对益曲河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镇共设河长14名,河湖管护员14人,村一级的河湖长每周巡护一次,镇一级的河湖长每月巡护一次,县一级的河湖长每季度巡护一次。

玉树市隆宝镇党委书记格来仁青一边说着,一边掏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他手机中的“玉树河长”App。他介绍,通过这个App,各级河湖长可以开展常态化巡河,总河长带头履职,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

益曲河与隆宝湖水系相连,自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来,生态环境焕然一新,河边共计发现鸟类32种,水禽近10种。其中有黑颈鹤、遗鸥、黑鹳、胡兀鹫和金雕等5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玉树还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河湖保护行动,创新设立马背河湖长、摩托车巡护队等民间河湖长,有机融合了河湖管护员、草原管护员、森林管护员职能,实现“多员合一”“一岗多责”,河湖管护范围延伸至山涧乡野,织就了严密的河湖管护网络。

玉树州称多县珍秦镇河湖志愿者才培和他女儿更求拉毛在清扫垃圾

“我们要像保护自己身体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河流。”玉树州称多县珍秦镇河湖志愿者才培经常用这句话教育他的子女。

“嘉塘草原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作为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牧民,流经草原的河流是我们的命根子,保护河流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据玉树称多县珍秦镇河湖志愿者才培说,“在我和家人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保护河湖环境的队伍中,有藏族、汉族、回族......各民族兄弟姐妹携手守护草原河湖,保护生态环境,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

依托法治力量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近年来,玉树州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等部署,实施玉树全流域全线全境禁捕,全力保障生物多样性,严厉约束违法放生行为,并通过三江源生态法庭受理涉及生态领域案件,强化法律监督,用法治力量推动河湖管护工作向纵深开展。

“玉树法院持续深化‘法治水利’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用法治守护‘三江源头’,保护‘中华水塔’。特别是《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与今年9月开始实施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玉树打造成‘三法共护之地’,我们也将为玉树的碧水蓝天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玉树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少年法庭庭长索南江指说。

玉树全面强化水利部门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深化同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共治,制定印发《玉树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河湖管理秩序,用法治力量守护三江源。同时,加强地方水利行业立法建设进程,在法治化轨道推动河湖保护和安全健康发展。

“河湖长+检察长”发挥功效。“之前有群众往河里放生鱼,有的放生鱼类是外来物种,对玉树州本地水生态系统破坏性较大,我们和水利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科学界定投放鱼类种群,及时打击了这种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玉树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才央巴吉说。

此外,玉树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检察机关建立了协作联动长效机制。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三江源”“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青海省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协同推进黄河青海流域源头生态保护治理。

    责任编辑:钟煜豪
    图片编辑: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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