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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家谈】以二十大精神引领建构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具有技术密集,减少能耗,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特征,代表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提前谋划未来产业布局,着力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上抢占先机,打造现代产业体系。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四大战略新兴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已经分别达到60、500、200、220亿元;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产业规模。2022年6月底,我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向全社会发布,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战略新兴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500亿元,其中四大战略新兴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的目标。
2022年6月,楼阳生书记在商丘调研时指出:要破除路径依赖、资源依赖,把创新驱动、科技进步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数字化转型,高位嫁接传统产业。这就需要充分凸显战略新兴产业的战略地位;释放战略新兴产业的引领功能,进行战略新兴产业的前瞻性布局。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增速快、潜力大、势头好;尤其是产业数字化初见成效;但与周边的徐州、许昌等先进城市相比,仍显“大而不强”,创新能力不足。总体来看,我市高端科技创新资源稀缺,战略新兴产业存在着研发资金投入少、研发机构小而散、高端人才引力弱、技术应用门槛高、部门政策支撑弱、技术成果转化难、企业内生动力小等一系列问题。
另一方面,我市产业要想“换道领跑”“弯道超车”,必须加快技术创新与扩散,而这又不可避免地造成技术竞争与市场竞争的双重优胜劣汰,需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承受产业转型的阵痛与成本,加速企业分化,提前做好谋划。为此建议:
一是确立技术优先。战略新兴产业以“先进技术”为灵魂,应突出技术导向,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模仿、扩散,引领产业整体提效升级。
1.构建核心技术的评议制度。发挥新组建的商丘科学院的平台功能,构建我市四大战略新兴产业成熟的技术路线与图谱,以此配置研发资源与产业资源,加大技术专家的产业决策权重,尽快形成成熟的产业技术路径。(1)“技术优先”:围绕我市四大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深入调研核心技术、专利研发、投资数额、经济产量、市场占有率、技术模仿与传播等情况,评估技术可行性、技术可替代性和自主可控性。(2)“分类推进”:将已有的“链长制”与技术评议制度相结合,围绕我市战略新兴产业的产业链,确定其进入门槛、产量规模、配套产业和推广前景,将全面的“齐头并进”转向有重点的“分类推进”。
2.测算产业之间的量化关系。在技术变迁与“换道领跑”情势下,统计部门的“实物量”的“动态”指标的重要性要高于“价值量”的“静态”指标。战略新兴产业决策中,各类实物量指标包括其原材料、能源与零部件成本的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往往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1)“投入产出表”:抓紧估算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产出”表,构建实物量指标统计体系,测算产业之间的“消耗系数”“中间需求”“感应度”等内在联系。(2)“PMI指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利用大数据收集企业库存、订单、用工量、用电量等指标,测算我市制造业经理人指数,发布产业景气和荣枯线,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施策的依据。
3.鼓励模仿式技术创新。将我市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措施相结合,促进产业技术的“创新—模仿—扩散—再创新”。(1)“技术服务”:围绕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配套产业技术服务尤其是对接产业需求提供“中试”服务,为“试错式”技术路径选择和模仿式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委托研发服务。(2)“政府购买专利”:围绕基础性的核心技术专利,探索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或者政企联合收购的方式,在我市同业内进行普惠性转让,鼓励模仿式创新,促进产业技术向中小企业扩散。(3)“专利导航”:依托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区,以“技术招商”“专利入股”“技术分红”“共享技术”等方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倡导的“专利导航”政策落地。
二是构建保障体系。利用政策发动,调配资金、人才等产业要素,尽快形成战略新兴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示范效应和溢出效应。
1.以金融创新支撑技术研发。拓宽科技融资渠道,落实2021年底我省工信厅推出的“科技贷”及其实施办法,推动知识产权融入多元化金融工具。(1)“多元融资”:以政府基金、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科技贷款、产业债券、天使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应匹配科技型不同产业的不同的信息不对称与不同的风险程度。(2)“技术链融资”:制定简捷高效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推进我市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科技创新收益分成机制;借鉴“供应链金融”思路,探索“科技链金融”,对研发到量产的关键“中试”进行补贴,对“中试”失败进行保险救济,鼓励“试错创新”,以此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研发位次与不同规模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2.释放人力资源的创新潜能。针对我市人力资源特征,应改进“待遇留人”的做法,以“共同创业”的理念,加快引进战略新兴产业技术的兼职人才和共享人才。(1)“整体引进”:构建“人才—项目—技术—资本”一体化的人才链,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整体引进技术、项目和资本。(2)“不拘一格”:允许企业按照自身需求和标准引进人才,摆脱学历与职称的限制,探索以人力科技资源“外包”的方式,利用全球智力资源以集群创新的方式进行技术攻关。
三是促进企业竞争。鼓励企业摆脱政策依赖与观望心理,先尝先试开展技术竞争,尽快确立先进技术的市场优势。
1.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当前应在传统制造产业领域推进“减税降费”,而新兴产业中应促进“公平竞争”。(1)“竞争环境”:围绕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政策,放宽预算内预算外、体制内体制外、境内境外的各种限制,减少垄断与行业管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2)“鼓励研发”:提高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税收减免额度,对高新企业实施加速折旧的会计政策。(3)“事后补贴”:对科技型企业按照市场销售额进行退税奖励,将奖补政策由市场的“前端”移向“后端”,按照市场法则以成败论英雄,加快新兴产业的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转换,进而促进技术模仿与竞争。
2.促进要素市场配置。加快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两业融合”,以此加快培育我市产业要素的“统一大市场”。(1)“中介机构”:围绕战略新兴产业的专业化需求,在豫鲁苏皖跨省对接和引进诸如信息咨询、智慧物流、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高端中介机构;提升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质量。(2)“制造服务”:选取一批在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的先进企业,形成“制造服务”新业态,以此加速分化细化生产性服务市场,进而加速新兴产业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四是扩大产业开放。追踪国际前沿技术,利用我市内陆开放的优势,抓住申报商丘综合保税区的时机,提升我市战略新兴产业的国际化水平。(1)“国际合作”:利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协议,促进我市与欧盟尤其是德国和日本等产业大国与技术强国的科技合作,加大国际专利申请力度,加快引进先进工业软件。(2)“城市外交”:对外缔结友好城市,以此深化我市与瑞士(汽车制造)、芬兰(智能终端)、以色列(信息技术)、卢森堡(航空物流)、新西兰(碳交易机制)等“关键小国”的产业合作。这些“小强”国家拥有特定产业的特定领先技术,在大国竞争中“不选边”“不站队”,都曾为我省的内陆开放做出过独特贡献,对豫鲁苏皖接合区的内陆产业市场有着较强的合作需求,有望继续助力我市战略新兴产业的“弯道超车”。(徐可 商丘师范学院豫鲁苏皖接合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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