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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传统旅行社遭遇“中年危机”,如何完成蜕变?
2020年1月,徐汇区淮海中路上,梧桐树下老城厢环绕的办公大楼43层,曾经的某轻旅公司(化名)总部,从昔日的熙熙攘攘到如今的大门紧闭,透露出一股无可奈何之感。
这里曾经是一家沪上家喻户晓的旅行社,以线下实体经营的方式陪伴了一代又一代上海人。然而,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自助游、露营、城市漫步……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传统旅游行业受到了不小冲击。这家从上海老城厢里登上舞台的“年轻”企业,也逐步陷入了“中年”危机。
图片源自网络
一步走:纳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法官,我们的储值卡能退吗,还能继续消费吗?” “这家公司真的倒闭了吗?”“你们凭什么把它搞破产……”
2018年10月,我所在的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家轻旅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并于2019年2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现场,我和我的法官助理被债权人们团团围住,我们耐心地回答着一个又一个尖锐而现实的问题。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部分债权人在会议中提出,这家轻旅公司名下的A公司在业务及财务上,涉嫌与轻旅公司存在严重混同,给管理人的资产清理带来重大阻碍。
我脑海里当即浮现出的,是不久前最高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关联企业破产的最新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应当尊重企业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以对关联企业成员的破产原因进行单独判断并适用单个破产程序为基本原则。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在逐一对比之下,我们发现,两家公司在财产、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混同,案件具备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初步要素;而且A公司的债务人多为普通消费者,人数众多,如果强行区分两家公司的财产,将有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及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纠纷。
“必须当机立断!”我心想,于是决定引导管理人对两家公司的财产混同情况启动专项审计。
历经专业的审计,我们根据审计结果,决定对两家公司一并纳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进行审理。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采用这一方式呢?因为,通过实质合并破产,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两家公司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债权人按法定顺序公平受偿,最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两步走:争取重整后得到新生的机会
在债权申报材料如雪花般纷至沓来时,我手里拿着管理人整理的企业财产清单,陷入了另一种思考:作为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我深知,轻旅公司在本地旅游市场上具有普遍知名度,其注册商标、专利字号都具备不小的商业价值,品牌也承载着几代上海人的美好回忆。如果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人,这一品牌完全具备“东山再起”的可能!
本着激发企业潜在价值、促进营商资源循环发展的基本原则,我又一次拨通了管理人的电话,提出了我的看法。
管理人听后,似乎有些不以为然:“法官,咱们这是破产案件,是盖棺定论的工作。您怎么还干起救死扶伤的活儿了?”
“树倒猢狲散,咱们把树扶起来,焉知猢狲不会回来呢?”我又从各个角度向管理人讲述了品牌的价值以及本案破产重整的潜力。管理人被说动了,在对两家公司现有财产进行全面接管评估的同时,积极寻找、接洽潜在投资人。
终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前夕,管理人带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通过管理人广撒网式的引资公告,已陆续有合适的投资人正在接洽中,其中两家已经提交了书面的重整意向书,拟对轻旅公司进行注资,本案极有可能进入破产重整!
这无疑给150多位债权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破产重整,意味着更高的债权清偿比例,同时也意味着这一老字号,将得到一次重获新生的机会。
三步走:批准重整计划迎来圆满终点
管理人会议室内,我和法官助理正襟危坐,对面是西装革履的投资人代表和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团。
法官助理半开玩笑地对我说:“老师,平常坐在裁判席看双方唇枪舌剑,现在角度一变,仿佛回到了大学打辩论赛的时候”。
看着管理人与投资人代表争论得面红耳赤,法官助理有点忐忑地打开了面前的重整方案,上面密密麻麻地标记了我们对重整方案的疑问、意见和建议——员工的劳动债权如何清偿?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护?公司重整后的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管理团队、经营方向如何调整……
在双方的“针锋相对”中,法官助理敏锐地抓住双方发言空隙,将这些疑问一一传递给双方,而我则在旁边对投资人提及的重整实体、程序问题提供实时的法律指导意见——
“原股东将以零对价退出公司”
“我院可以直接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公司原董监高变更为贵司指定人员”
“公司原有的经营资质不会受到破产重整影响”
“债权统一清偿后公司将以清晰的面貌交付给贵司……”
最终,历经多轮“讨价还价”,双方对重整资金及重整方案细节达成一致意见。
投资人在签署协议时不禁感叹:“第一次和法官面对面坐在谈判席,这感觉很奇妙,也很安心,您给的建议都很中肯,法律意见也很全面,看来我们之前的顾虑是多余的。”
“脱下法袍我们也是普通人,面对你们也会紧张,不瞒你说,这也是我和助理的第一次‘商业谈判’,事先我们商讨了很多谈判策略,也模拟了一些可能存在的争点,直到今天我们发现,不管是法院诉讼还是商业谈判,真诚才是永远的必杀技。”我也感慨万分。
2022年8月,人民法院裁定对轻旅公司、A公司进行重整;此后,轻旅公司、A公司的重整计划也被批准。
历经四年的破产清算之路,终于迎来了“柳暗花明”。
老城厢里的旅行社,脱去了身上的重重枷锁,重新焕发经济活力,这场华丽的化蝶之旅,也迎来了圆满的终点。
自1994年进入商事庭工作至今,我见过太多因为陷入经营困顿而官司缠身的企业,它们仿佛被一层层茧包裹住手脚,逐渐走向衰弱、消亡,令人唏嘘。
面对该类案件,除了简单审结之外,更重要的是站在盘活企业优势资源、助企纾困、防范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的高度,在法律框架下灵活运用破产重整等制度和方法,为企业创造“破茧成蝶”的机会。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看到老城厢里的轻旅公司轻装上阵,重新振翅高飞。“出走半生,归来正年轻”。
主审法官
王嘉骏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
本期作者
李润青.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原标题为《一家老城厢旅行社的蜕变成蝶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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