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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邻家两儿童推下窗致坠亡,邻居:他刚离婚,当天在喝酒

“8099999”微信公号
2018-09-2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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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关注了这样一条新闻,在(云南)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方路一居民楼内,一名男子将两名儿童从五楼推下的,导致俩孩子不幸身亡。安宁警方随即发布了案件通报。

本文图均为 8099999微信公众号 图

事发地点位于金方路富德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大楼前的人行道,有市民拍下了事发的视频,两个孩子此时已经坠楼。

目击者:听见一声响我就跑出去,然后女的先掉下来,然后又是一个小儿子掉下来,我还过去看了一眼,她的手脚那些动,我才知道是真的娃娃掉下来,那下就吓懵了。

目击者说,大家发现孩子坠楼后,都围过来查看,几名热心的市民也赶紧上前帮忙救人。

事发几分钟后,民警就赶到现场,很快一名穿蓝色外套牛仔裤的男子被控制。目击者称,男子当时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他亲口承认,孩子竟然是被他推下楼的。

目击者:那个男的下来就说这个小孩是我扔的,他亲口承认的就是这种说的;说是那个男的喝了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把孩子扔下来了,可能是喝酒醉了。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是两条命,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该这样做的,惨无人道。

两孩子被推下楼身亡 环卫工目睹事发经过

龙大妈是负责打扫这条街道的环卫工人,事发时她正与同事吴师傅一起打扫,两人亲眼看到孩子遭遇不幸的经过。

环卫工人 龙大妈: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有个男人丢了两个小娃娃下来,我问怎么丢,他说我在那里捡纸,他丢在我面前,我还说怎么了,抬头一看有个男人伸头出来看,又丢下来,他吓到了想伸手去抱最小那个,抱不到。

两个年幼无辜的孩子,不幸身亡,让人心痛惋惜。那么,嫌疑人王某某与孩子的父母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仇怨,才使得他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呢?

周围的邻居们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居住在富德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大楼四楼,而被害的两个孩子随家人住在五楼。两家人平日里关系很好,经常来往。

邻居 陈先生:他两人是朋友关系,过节(蔡某)休息两天要走,就和王某在一起喝酒,这王某也是才离完婚,他心情也不好,喝着喝着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孩子弄下去了。

看守大门的李大妈告诉记者,孩子被扔下楼后,她看到孩子的奶奶、父亲和嫌疑人王某某先后下了楼。可让人不解的是,孩子父亲当时似乎被王某某给控制住了。

门卫 李大妈:先是奶奶哎哟哎哟的叫着来到这里,然后四楼的和五楼的就来到这里,拿着个铲铲,四楼这个(王某)就拉着五楼这个(蔡某)就像这样,来到这里我就奇怪了;姓王的就从楼上抓着(蔡某),薅着他的领子,然后拿着个铲子下来。

目击者说,王某某下到楼下后就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当场就被民警控制。而被害人的父亲蔡某则在一旁打电话通知家属,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抢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两个孩子都不幸离世。

许多市民对于两个孩子的不幸遭遇都感到非常痛心。

市民:作为一个人,对小孩子下手,太残忍了,连基本的爱心都没有。

市民:太残忍了,小孩子怎么能从五楼扔下来,他这个是蓄意伤害,蓄意谋杀,这个应该判死刑了。

律师观点: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

针对警方发布的通告及初查结果,律师表示,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

云南三仪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建军:实际上从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规定,针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也是重点打击的对象,从客观行为去判断,他的目的应该是要夺取两个孩子的生命,而不仅仅是给两个孩子身体造成伤害,所以我们由此推断或者做一个初步判断,这个人有可能会涉及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律师介绍,一般来说,伤人致死的案件在客观结果上都导致了被害者死亡,可以分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包括主观条件、目的、打击部位和实施方法,因此判决结果也大不相同。

云南三仪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建军:如果确定为故意杀人的话,又是造成两个孩子的死亡,针对的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我们认为可能判处死刑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律师表示,由于目前警方仍在调查中,案件性质尚未明确,具体情况还需等待警方调查后,才会进入后续阶段。 

(原题为《安宁两儿童被推坠楼事件:环卫工目睹惨剧全程 邻居称两家平时关系要好》)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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