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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者言|伍江:如何做好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伍江
2023-09-29 16:0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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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假期,大家在奔赴旅游目的地时,总会遇到各种亟待保护和活化的建筑遗产。我们希望这样的空间载体能长久留存,让人能够继续思考历史与当下。本文整理自同济大学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院院长、住建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伍江教授在“多元协作,遗产创新”古镇保护同里论坛(2023)上的发言。经发言者审定。

“多元协作,遗产创新”古镇保护同里论坛(2023)与会者合影,前排右五为伍江。

毫无疑问,比起几十年前,遗产保护工作面对的形势好了很多。自上而下对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多。全国大概不会有人敢站出来说,遗产不需要保护。

但另一方面,我们的遗产保护,面临极大挑战。困难不比几十年以前小,甚至还要更大。

会议的主题是“遗产创新”。实际上,遗产一直在那里,无所谓创新。我对主题的理解是,遗产保护的观念、理论、方法、思路都需要创新。这里是我最近对此的一些思考,不一定成熟。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现在的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压力。这个情况下,遗产保护会不会被视为经济负担或包袱,可能是很大的问题。

个人认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第一,重视文物保护,但对建成遗产缺乏完整有力的保护体系。我国对文物保护的重视是有传统的。《文物法》颁布是在1982年,那时中国法律体系并不完善,但文物法却是最早颁布的几部法律之一。这说明中国对历史文化的重视。

有了文物法,很多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不过,到现在,四十多年了,那么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是不得不用这样一个单一的《文物法》去指导。大家不得不努力克服各种问题,把很多认为应该保护的对象,想方设法地塞入法律体系之中。

同里古镇。泰罗摄影供图。

现在,文物数量越来越多,但也越来越难保。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没有问题,省级文保单位没有问题。市级文保单位有问题,再下一级文保单位问题更大。到了文物保护点,那问题就不知有多大了。

怎么办?目前法律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对于以城市建筑为主要对象的文化遗产,当下没有完整的保护体系,只有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运用条例的实践过程中,大家也常常遇到问题。因为其中很多口径,跟《文物法》不太一致,跟其他法律文件也有冲突。相比现在被列为非常高等级的文物保护对象,这方面遇到困难的保护对象的数量要大得多。

我个人认为,现在给有历史价值的对象都挂上文物牌子,是我们不得不用的手段。如果有更加好的法律体系,把各种不同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全部覆盖,遗产保护会做得更好。

同里古镇。泰罗摄影供图。

举个例子,上海二十年前制定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针对破坏行为,设定了很高的处罚标准。优秀历史建筑一旦被非法拆除,要罚以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的3~5倍。这就厉害了。本来拆房子来造新房子,是为了经济利益。但要罚3~5倍,经济利益就可能变成负数。所以没有人会敢拆。

上海罚过这么一次。但这跟国家文物保护法里的法则有所冲突。国家文物法说,文物被非法破坏之后。要处以惩罚。当然,里面还说处以刑事责任,但没有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责任,只说之后还有不高于人民币50万元的经济处罚。就是说,按照国家最高的文物保护法,也不过50万元,那么,上海凭什么要罚几千万?——上次罚了大概差不多3000万。这件事现在还在打官司。最高法也曾责成上海研究,后来发现我们的做法是对的,也就不追责了。

但这其中的问题实际上没有解决,缺乏完整有力的保护体系。各地情况不一样——法律、制度、规范都不一样。有的地方管得好,有的地方管得不好。住建部也在努力做这个事儿。但我一直觉得,一个部是做不了的,一定要更高层面来做,否则好多问题解决不了。

第二,重视单体保护,成片保护仍有问题。

几十年之前,世界的遗产保护开始从单体走向全面保护。中国也一直探讨这个问题。上海从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到2003年的《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把历史风貌区放在历史建筑之前。但再往上又缺少上位法依据。法律效力位阶上,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跟上海的条例,其实是平级的。

当然,背后是缺少保护理论和方法——理论弱、方法少、成效差

我们目前关注的和全世界所探讨的,都是这些问题。从早期的整体保护,到后来的成片保护,到后来的面形遗产、线性遗产,到最近提出的文化景观,都在向这个方向探讨。

相较而言,中国更缺少学术上的研究。成片指的是什么?是指里面一个点?除这个点之外,其他方面算什么?搞规划和建筑时,除了这些重要的点,城市还有空间肌理、街巷结构,这些东西的价值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表现出来?做个假的算不算?这些问题在理论上都没有解决。建筑我们反对拆真建假。但城市总体格局的问题没有解决。

上海外滩。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第三,重视规划设计,而对常态化维护,缺少制度设计与技术手段。

谈遗产保护,大部分开会的人都是搞规划搞设计。但现在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技术措施,怎么深入下去?日常维护怎么办?领导常会问这个领域的专家。专家会说如何规划设计,但没法说怎么日常管理。经过改革开放初期,大量遗产都面临破败的局面。在这个时候,规划设计走在前面。现在,很多遗产修缮得差不多了。这时碰到的问题是,日常工作要怎么办?

地方政府总是需要考虑许多问题,大多数时候,不太可能把遗产放在第一位。当然,这场会议所在的同里古镇不一样,如果同里的保护不放第一位,同里就不是同里。但其他政府不是这样。也许只有成为旅游热点,大家才重视起来。还有很多江南古镇,怎么办?

第四,重视遗产展示,缺乏更新活化的办法。建筑遗产最重要的是活化。当然,现在一个活的办法,是开发旅游。但这是不是唯一的办法?

第五,热衷高喊保护口号,但实际工作中对保护执行得不好。

口号说的是要保护,保护优先。但是,保护优先的意思是什么?真正的重视,只有一条标准:把所有事情放在一起,它是不是第一位?为什么它需要是第一位?因为这是所有事里唯一一件不能反悔的事,做错就再也回不来了。只能对不能错,别的事可以试错,这个不行。

第六,热衷推动文物申遗,对保护工作本身缺乏热情和手段。

大家一谈有宝贝,就想到要申遗,想成为世界文化遗产。遗产就要挂牌。挂牌当然好,有身份保护起来名正言顺。但现在本末倒置,就为了这个名号。至于怎么保护,怎么活化,怎么让历史遗产更好地呈现,无所谓,只要能挂成。地方也开始把申遗成功变成政绩。

第七,热衷发展文化旅游,但往往本末倒置,将旅游作为目的。

旅游有利于展示历史文化,有利于把文化价值从历史转化为现在,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这没有错。但实际上往往本末倒置:不是因为有文化遗产,地方才有机会去发展文化旅游;而是为了发展旅游,想办法消费遗产,最后不惜以破坏遗产为代价,去进行开发。这个事情在中国比比皆是。连总书记都急了,他说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这是他的原话。

第八,热衷“历史风貌再现”,却对现存的遗产及其环境视而不见。

现在全国各地谈到历史文化,讲的最多的就是再现再造重塑重现。可实际上,真正手上的宝贝看不见。很难想象,以后所有历史文化名城都变成旅游热点,里面所有东西都是新造的,是电影布景。

如果为了旅游,我个人不反对作假,比如迪士尼乐园。但问题是,不可以把真正有价值的,经过历史的风风雨雨、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后留下的宝贝,对它去破坏,再去“重塑”。专业工作者也研究,要回到宋朝、唐朝还是明代。实际上,现在是21世纪,回不去也不应回去。应该用现在的眼光,去尊重历史,保护历史,创造当下的历史。可惜,我们创造当下历史的动力也极其弱化。

关于遗产创新,我觉得,还是要提高认识。要以中华民族文化存亡的高度来凝聚共识。我就想了一句话:对遗产的态度,决定了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生死存亡。

如果不这样理解,好多人还觉得无所谓。我个人看来,文化的毁灭比国家的毁灭还糟糕。因为人的文明总在不断变化,有消有长有死有生。但我们希望文化不断沉淀——不应因为人类社会的波动,使得前人留下的文化毁灭。文化毁灭对人类文明的灾难远大于其他灾难。如果不在这个层面讲这个问题,说凝聚全社会共识,还是一句空话。

上海,北外滩一处老房子的楼顶。澎湃新闻记者 周平浪 图

那么要怎么办?就是要以创新改革来引领,确保做好遗产保护。目前的手段有限。我觉得,主要需要在三方面创新:一个是理论创新,一个是技术创新,一个是机制创新。

所谓理论创新,专业工作者仍然需要做大量研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内涵需要扩大。全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一直在持续,从一个建筑的保护到一个城市的保护,都在推进。中国早就提出历史文化街区,上海提出历史风貌。这些观念的背后,到底对象是什么?

上海现在就碰到这个问题。有些保护区划定了几十年,看起来破破烂烂。让专家研究这里面有什么好的,专家去挑历朝历代的东西,挑得很不容易——明清挑不到,实在不行挑民国,反正解放前的挑出来了。然后制定规则,哪些不能拆,拆了以后如何平移,剩下部分全部拆光。原先片区的肌理就没有了。

我最近就在研究:什么是城区,什么是街区?历史城区到底指什么?这个城市被列为历史文化名城,是不是除了几十个点,全部拆光?肯定不是。那是什么?不拆肯定不行。那么,里面的人的生活怎么办?这个理论问题没有解决。

遗产保护界一直在谈原真性问题。现在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大家还没有共识,但越来越相信,真和假是不一样的。作为历史城区,作为整个环境,真实性在什么地方?一个城市,玻璃罩子罩起来,就原真了?如果这个城市是活的,原真性在什么地方?还有没有原真性问题?一条街道,一个历史景观,一片历史环境——上海叫历史风貌,风貌有没有原真性?按现在的逻辑,所谓重塑风貌,就是说作假的风貌也算。但那跟历史文化有什么关系?我自己也不能完全回答这个问题。

我跟很多持相反观点的领导争论过。我没能说服对方。

他说,把这一片拆了,然后按照明清的去造,这是历史风貌吗?我说,不符合我的标准。

他问我:现在到处是明清一条街。难道不都是新修的吗?有很多破旧的古村落、古镇,就是用这个办法重修的,大部分木头都换掉了,但仍是一模一样的木结构,被认为是修旧如旧。留多少原构件算修旧如旧?只留了一根柱子,算不算修旧如旧?如果算,为什么完全重新做个假的就不可以?

这些问题说不清楚,是因为相应理论问题没解决。

同里古镇。泰罗摄影供图。

专业界也有争论。历史文化遗产,毫无疑问,是个躯壳,之所以有历史文化价值,是因为这里曾有过的生活。这就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家说,空间应该保存,里面的人应该像原来一样生活。我觉得,这不太道德。21世纪,凭什么拿着过去一部分人的生活给另一部分人欣赏?那么,请之前的用户搬走,换一些工作人员进去,表明是假的。行不行?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的答案。

我个人倾向于,历史进步后,功能不可能维持在过去。今天讲的物质文化遗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指的是,躯壳里的内容。如果还在固然好,如果不在也问题不大。应当允许在旧的躯壳中植入新的功能,所谓“旧瓶装新水”。这是我的观点,很多专家不同意。这些是理论需要创新。

技术也需要创新。今天条件越来越好,有各种数字技术、建造技术、修复技术,等等。同济大学二十年前就开办了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但只有一个戴仕炳教授搞历史建筑修缮的材料。很可能未来没人去研究木头怎么修,砖头怎么修,水泥怎么修。那么多研究钢的、研究水泥的、研究各种建筑材料的专家,他们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什么原因?

技术在发展进步。但技术进步的阳光,没有照到遗产保护领域。我在推动用新的技术做遗产保护的监测。过去监测的做法,是主管部门派人,天天在那看着。现在用数字技术,在所有观测点装上传感器,随时能知道,它是不是在摇,是不是有裂缝,是不是强度不够,等等。

全中国各个城市,搞数字大脑、孪生城市,积极得不得了。一切全是数字的。但这跟遗产保护关系不大。当下高楼非常结实,100年之内不会倒。既然说老的建筑好,但老的又不结实,需要修。在这方面,技术的阳光没有照到遗产保护,或照到的地方很少。

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专业工作者的努力,通过科学技术,让保护对象的寿命大大延长。这是我们要做的事。当下,我们有非常发达的文物修复专业。但没有一个学校有建筑修复专业。所以,在具体的操作上,大家是不知道如何修复建筑的。

同济大学有个实验室,有一个戴仕炳,就一个人修来修去,从北京修到澳门。学校给他的招生名额太少,平均一年招不到一个博士生。而哪怕招到博士生,也不见得博士生毕业后就做这件事。他招的学生都是建筑系、规划系的,而他自己是学化学的。

当下这个时代,对修复、保护、维护的要求,是体现绿色生态。现在有好多文章,讲用绿色生态低碳技术来修复历史文化遗产。仔细看看,没有一篇是真做出来的,都是说说。其实真正做到的部分很有限。

然后是机制创新问题,这是我们最需要的。如果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看作整个城市发展建设的一部分的话,那么现实中它总是被割裂的。规划归规划,设计归设计,建设归建设,管理可能基本没有。现在要提醒的是,需要将这些归至一体化。不光遗产保护领域,整个建设口都需要这样。现在不仅没有一体化,更有分裂的倾向。规划和建设应该是连着的。但只有规划、建设连起来还不够,对一个物质对象来讲,维护阶段远大于修的阶段。修好之后怎么办?如果不管,很快又坏了。

经验告诉我们,建筑造完了以后,你不管它,很快就坏了。如果维护得好,可以很长时间维持很好的状态。任何物质产品都是这样。

历史文化遗产,现在挂了牌的对象,都有一套管理机制,但有高有低有好有不好。比如,某些地方的历史文化遗产挂牌以后,成为旅游网红,这是好事。但日常管理更多聚焦在怎么组织游客上,而不是怎么维护对象,就本末倒置了。之所以成为旅游热点,是因为这个地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否则没有任何理由去开发旅游。

技术体系需要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如果这个房子要拆要建,规划有时还能起到一点指导作用。如果不拆也不建,就放在这儿,那么规划一点作用都没有。针对我们的保护对象,是否需要一整套长期有效的保护管理办法,并准备一些相应的使用手册?这个事光靠政府部门做不来,需要专业工作者帮忙。如果古镇的镇长手里有一本厚厚的使用手册,那就好办了。

同里古镇。泰罗摄影供图。

政策和制度设计有一系列问题,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等。比如,这个房子如果放在那不碰,就会烂下去;你要碰,用来开发旅游,要把公共工程做进去,就得符合消防规范,但消防规范又不符合保护对象的尺度、材料、历史性。

这该怎么办?专家开讨论会就说,没办法,为了合规,不得不把这条消防道路开出来。但这样就对历史风貌造成一定破坏。其实,所有规范都是人造的。这条路为什么需要这么大的消防半径?因为车大。那为什么不能把车弄小一点?为什么不可以把汽车底盘缩小一点,让它半径小一点?他说不行,这个车是进口的。那为什么自己不做?那么多人积极去搞汽车,但为什么不搞这个?因为无利可图,一般的车可以卖几百万辆,这个车只能卖三辆,是吧?但这是我们最需要的。

最后是市场机制问题。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所有工作,当需要资金的时候,自上而下、完全靠政府的、计划经济的路,已经不可能再走。

必须调动市场,但市场也有局限性。如何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去解决其局限导致的问题?任何保护对象,一旦明确要保护,首先相关方面就会提出,要想办法平衡资金。但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绝大部分情况下,资金不可能平衡。当然,运用房地产的市场规律之后,资金来源增加了很多。但这些资金是要有回报的。如何自己去创造相应的回报?

具体说,要做好保护,就一定要做到资金投入。那么,无法取得对应的回报怎么办?就想尽一切歪门邪道找回来。结果往往本末倒置,把保护对象给破坏了。

那怎么办?小规模小范围平衡不了,不等于在大规模大范围里无法平衡。城市更高一级的管理者,可以制定规则,让能盈利的地方,补助不能盈利的地方。遗产保护领域,局部做不到资金平衡,为什么不能经过捆绑,通过二次投入解决?把这个责任简单推给开发商,是不对的。

当然,完全由政府兜下来也不对。其实,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一些公共投入来撬动市场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少量的公共投入,调动市场积极性,压制市场的负外部性——用四两拨千斤。但现在没有这个机制。我个人希望能形成一个机制。

国际上不乏成功的例子。通过一些政府投入,或是公共基金的投入,撬动起更多的市场投入,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就能更好地做到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加强社会资源。我觉得解决资金问题大概只能通过这条路。以上主要是一些思考,不成熟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王昀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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